湛江新闻网讯:日前,卢某某持假身份证冒充他人参加驾驶证“科目一”笔试考试,没想到因其相貌年龄特征与报考人不符,被监考民警当场识破,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据市公安局车管所彭光民所长介绍,去年11月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组织初学驾驶员参加科目一考试,监考民警在逐一核查考生的身份证件时,发现一名叫“陈×玉”的考生相貌年龄特征与报考人身份证上的年龄不相符,再仔细查看身份证件有异常,颜色与正常的身份证不太一样,照片有些模糊,但是为了不影响其他考生考试,监考民警不动声色,而是稍稍将情况及时上报。
孟庆超副所长、彭光民所长接到汇报后,即组织民警上网通过公安管理系统核对甄别。经查,该人真实姓名叫卢×福,麻章区太平镇人,其所使用的名为“陈×玉”的身份证系伪造证件,系将其照片替换了陈×玉”身份证上的照片。考试结束后,其他考生陆续离开考场,而卢某某却因持假身份证参加考试,被带到派出所处理。
经过民警讯问,卢某某对其使用伪造身份证替他人参加考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初学驾驶员,考试时弄虚作假,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财产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公安机关将加大对考试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