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我父母在我刚成年时把一块地划到我名下,后来我改名了,但土地使用证上用的还是原来的名字。现在希望处理这块地时,有关部门发现土地使用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上的对不上,所以现在想把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改成自己现在的,可通过什么途径去更改呢?
回复:记者了解到,公民变更姓名受到法律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一旦改了自己的姓名,就必须连保险、房产证、档案等与姓名相关的证件一起修改,否则后果可能十分严重,而这位市民也正遭受着变更名字带来的麻烦。
记者致电湛江市国土局,该局工作人员告知了记者详尽的变更手续。首先,土地使用证登记用的是别名或曾用名,而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户口本上“姓名、别名(曾用名)”任一栏内记载的名字与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相同,就可以证明是同一人。若“别名(曾用名)”一栏空白,则需要到所属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土地使用证的归属人。
而办理这些业务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身份证和户口本;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3、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然后带上以上证件到所属辖区的国土局分局的地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