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推销电话“扰民”现象饱受诟病,许多手机用户几乎隔三岔五就能接到各种“推销电话”,包括推销买房、推荐理财、推荐保险、推荐贷款等等。有时候你刚刚挂断了电话,过了一会儿电话又来了,叫你烦也不是,不烦也不是。可以说,推销电话“扰民”现象已让许多手机用户不堪其扰,叫苦不迭。
其实,针对推销电话“扰民”现象,相关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广告监督管理法定的行政机关,对营销电话的整治责无旁贷。这说明,治理推销电话“扰民”,我们不缺法律法规,而是缺少严厉执法。
治理推销电话“扰民”还需多打“组合拳”。首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信部门应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的监管机制和制约措施,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渠道管控,从而促进移动转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其次,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纵容恶意拨打“推销电话”的移动转售企业不妨采取“黑名单”制度,或“高额罚单”的方式,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守行业行规,切实履行契约。其三,相关部门还需跟进技防力量。不妨通过技术力量和手段,反制“推销电话”的无节制泛滥,从源头上遏制各种“推销电话”的扰民侵权行为。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必须切实加强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被贩卖,从源头上遏制推销电话“扰民”现象的发生。
治理推销电话“扰民”还需久久为功。只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借助技术力量,再辅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就一定能有效治理推销电话“扰民”现象,从而切实维护民众的“安宁权”,让更多民众远离“被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