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组考公〔2011〕47号
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廉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冯伯山同志被确定为湛江市纪委副书记人选考察对象。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于4月1日对其进行考察。根据《省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冯伯山,1964年2月生(47岁),广东高州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入党,学历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曾任廉江市河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河唇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廉江市委常委,2006年9月任现职。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4月1日至4月7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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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