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文物保护区
保护区范围明确,为何土地权属问题迟迟不解决?
针对文物小组所指镇政府迟迟没有签出相关意见,白沙镇相关负责人说,陈鉷公家族墓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确具有保护雷祖之父及其家族墓的职能,然而,有保护权的单位能否就相应地享有受保护土地的权属,很难厘清,需经上级部门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
镇政府曾向国土部门签发意见,“请国土局依法办理”。至于确定具体界线的意见,镇政府目前还没有找到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国土局方面也没有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因此没有签。
针对该问题,雷州市国土局副局长余保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于陈鉷公家族墓保护区被随意种林的情况国土局已立案。
雷州市国土局法规股韩科员介绍,该文物保护区经省批准,成立于1998年。随后,雷州市文化局设立一个小组管理,小组对周边村的土地进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异议,白沙镇政府为此主持调解了几次。冯、谢两村提出,保护区须征用土地后,才拥有使用权,而目前并未办任何征地手续,并且两村在保护区内的使用土地情况还未有达到破坏文物的程度。
文物保护小组的理由是,土地源于几百年前姓陈修建之墓,上级部门拨款回来对保护区文物修理加固,需要利用旁边的土地,因此也要对这些土地加以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土地确权的处理意见一般首先征求当地镇政府的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冯、谢两村提出异议,因此镇政府的意见迟迟未能签出。韩科员说,这片土地过去是荒地,目前范围为58.3亩,经批准的是60亩,林地有34亩,由两村使用,一条村用11亩,另一条用23亩。针对这个情况,由于之前没有相关的处理经验,法规股作大量调研,同时提请许多法律界人士,但得到的反馈意见不一,因此处理的时间比较长。
国土局方面称,首先必须确保文物保护区的完整性。但到底是由雷州市委按纠纷调解处理,还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将由各有关部门沟通以后再作处理。下一步一方面与湛江市国土局沟通,看需不需要征用,另一方面继续组织冯、谢两村代表与文物领导保护小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