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8时许,群众举报称,“粤清远港5268”号船又在雷州市东里镇伟家角海域从事捕捞活动。省渔政总队直属三支队、湛江渔政支队、雷州渔政大队分别调集执法力量,从不同的方向赶赴作案海域,责令“粤清远港5268”号船立即停止违法捕捞生产,并将违法船舶扣押回硇洲港依法调查处理。
当日上午9时许,执法快艇陆续到达涉案海域,“粤清远港5268”号船正在实施非法捕螺作业。据了解,今年5月27日,湛江日报刊登了《雷州市东里镇伟家角海湾的怪事——抽沙船禁渔期间浑水摸“螺”》的报道,揭露了南海伏季休渔期间,一艘印有“粤清远港5268”号船违法捕螺作业,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我市各级渔政部门对此事高度重视,进行“海上查、岸上堵”,对作案船舶展开拉网式追捕,历时1个多月终告破。
渔政执法人员提醒渔民,南海每年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实施伏季休渔,在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单层刺网和钓具外,禁止其它作业类型生产,在休渔期间违法作业,根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最高处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