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1
调整计生政策为何要经人大审议?
“是依法治国的要求”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单独两孩”政策,要求“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人口学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在上述前提下,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必须通过人大审议,“这是必须走的法律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他说,2001年12月29日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提出,“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因此,如果对现行的计划生育这一国策作出调整,那么为何调整、如何调整、调整将带来什么影响,国务院必须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释疑】2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会有变化吗?
“仍坚持计生基本国策”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单独两孩”政策前,强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昨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也屡次强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从提倡生一个孩子变为“单独两孩”,“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会有变化吗?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人口发展规律而变化。”人口学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内涵;目前的“单独两孩”政策也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内涵,“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内涵,会随着国情、社情的变化而不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