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法殖广州湾“客邮”历史
当年,法国人和英国人几乎同时分别占领了广州湾和香港,租期都是99年,但法国人并未在法殖广州湾独自发行货币和邮票,当时通邮、通电使用的是“客邮”。
所谓的“客邮”是指19世纪后半期英、美、法、德、俄、日等几个帝国主义国家,侵犯中国主权,非法在中国开办邮政机构。这些邮政机构就称“客邮”。这些“客邮”局既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又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工具。他们在中国的领土上行使他们本国的邮政章程,不仅收寄国际邮件,而且还收寄中国国内互寄邮件,并在收寄的邮件上贴用外国邮票,盖用他们本国文字所写的中国地名邮戳,按照他们的“国内邮资”收寄“国际邮件”。更有甚者,他们还疯狂排挤和压制中国原有的邮政,并利用邮路从事罪恶活动。
资料记载,随着帝国主义瓜分、掠夺中国的加剧,他们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客邮”日益泛滥。据不完全统计,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这类“客邮局”、野战邮局、代办所共达344处,其中以日本和俄国的数量最多,分别是140处和119处。它们不仅设在中国沿海沿江通商口岸,还推进到内地及边疆如新疆、西藏、云南、黑龙江等地。1922年2月1日的太平洋会议终于通过了撤销外国在华“客邮”的议案。此后,各国在华“客邮”局,除日本在中国东北、英国在西藏和法国在广州湾的邮局外,各国在华邮局均在1922年底撤完。
法国在广州湾经营了近半个世纪的“客邮”, 并未单独发行广州湾邮票,而且全部使用由越南河内法属印度支那联邦邮电总局发行的,上面加盖法文KOANG TCHE-OU(广州湾)的印度支那邮票。所有广州湾“客邮”票价,均以越南“西贡纸”计收。并明文规定“租界邮费一律平信计算电费每字计算均越币本位”,(具体邮电费金额见附表)。
1945年法国政府提前将法殖广州湾归还中国,民国政府正式接收,改名湛江市,终止了法国“客邮”, 改用中华邮政。1949年湛江解放,使用中国人民邮政。据资料记载:湛江市邮政曾出现过一段十分特殊的现象,尽管广州湾已于1945年改名湛江市,但“广州湾”的邮戳却一直沿用到解放后的195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