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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地近十年仍不予建房

2014-06-25 10:09 湛江日报  

居民买下近10年却未能建房的土地已长满了荒草。林小军摄

    “2004年,我们50户通过合法手续在徐闻县火车站附近购买了住宅用地,按规定交纳了土地款及其他费用,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上清楚写明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住宅’,但在该住宅用地建房报建时,徐闻县规划建设局却不予批建,称该地省并没有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则称,该地已办发证,不再归属他们管了。如今,10年过去了,我们奔走于各部门,没有任何效果,各部门相互踢皮球。”近日,本报记者接到徐闻县苏某、董某、蔡某等10多名居民的投诉信,针对其反映的问题,记者前往徐闻县进行了调查采访。

    合法购地 却不能建房

    近日,在徐闻县县城火车站大门口处,苏先生指着火车站东侧大门口一大片土地告诉记者:“2004年,这片土地分别卖给50多户居民,其中,我以20万元的价格买了800平方米,2005年6月20日,徐闻县国土资源局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期70年,从2005年6月20日至2075年6月20日止。”

    去年,苏先生去徐闻县规划建设局办理报建手续时,却被告知该地办证前置条件还不合法,不予报建。更槽糕的是,多年来,苏先生一直用该地块到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都可行,然而,2013年,银行却通知这块地已不能抵押贷款了,并希望他尽快把贷款还清。由于担心银行将其拉黑,无奈之下,苏先生被迫借高利贷。象苏先生这种情况的,还有詹某、黄某等人。

    黄先生介绍,银行方称是徐闻县政府以该地块为闲置地,有违规行为,发文通知要求停止抵押行为。黄先生说,向县政府一分管国土的副县长了解情况时,给出的答复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土地使用证要作废,很快就要注销了。“我们是从政府手上合法购买来的土地,交齐了所有的费用,并办齐了证照,对该土地已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完全有权在该地建造建筑物。政府却一句历史遗留问题,让我们50多户居民‘埋单’,我们的损失谁负责?”

    办证前置条件不合法 不予报建

    针对居民所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徐闻县国土资源局陈副局长。对这50多户居民所购买的地块,大家都承认其办有合法土地使用证,居民所持的土地使用证没有错。至于为何不予报建,原因是建徐闻火车站时,该地块是与粤海铁路在徐闻建火车站时一齐报建的,当时出于建设需要,征地手续尚未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县政府就发文给这块地与火车站建设用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根据政府的文件给这块地办了证。

    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下来调查时,查明当时该地块是公开拍卖3次也无法成功拍卖出去后,按拍卖底价,谁要谁买,便分别卖给了50名群众,当时交易买卖都是合法的,而且国土部门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也是合法的,麻烦就麻烦在这块地还未经省批下来就拿来作交易。群众购买的土地是合法的,但政府还未取得合法的手续就卖给群众是不合法的。目前,国土部门已向省汇报关于如何解决火车站建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用地指标的问题。

    这50多位居民的地块该如何处理?陈副局长说,目前,县里正在考虑这个问题,这块地另有规划,不可以建住房了,但县里拟出两个初步解决方案,一是按居民购地时的市场价和银行利息退款回收土地;二是火车站门口北面拓宽一条宽110米往湛江方向的马路,征用马路两边的土地置换给他们。据了解,将争取今年内解决该问题。

    徐闻县规划建设局张副局长则解释说,这块土地不能报建立的原因是土地使用证前置条件还不合法,省纪委也已查处了此事,相关责任人亦被处理了,至于这件事具体要如何处理,要由县政府作决定。

    对于职能部门所拟的方案,苏某、董某、蔡某等居民称未听说过,但他们均表示,第一方案绝不可行,如执行第二方案,他们愿意与政府协商。

作者:林小军 朱浩

居民买下近10年却未能建房的土地已长满了荒草。林小军摄

    “2004年,我们50户通过合法手续在徐闻县火车站附近购买了住宅用地,按规定交纳了土地款及其他费用,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上清楚写明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住宅’,但在该住宅用地建房报建时,徐闻县规划建设局却不予批建,称该地省并没有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则称,该地已办发证,不再归属他们管了。如今,10年过去了,我们奔走于各部门,没有任何效果,各部门相互踢皮球。”近日,本报记者接到徐闻县苏某、董某、蔡某等10多名居民的投诉信,针对其反映的问题,记者前往徐闻县进行了调查采访。

    合法购地 却不能建房

    近日,在徐闻县县城火车站大门口处,苏先生指着火车站东侧大门口一大片土地告诉记者:“2004年,这片土地分别卖给50多户居民,其中,我以20万元的价格买了800平方米,2005年6月20日,徐闻县国土资源局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期70年,从2005年6月20日至2075年6月20日止。”

    去年,苏先生去徐闻县规划建设局办理报建手续时,却被告知该地办证前置条件还不合法,不予报建。更槽糕的是,多年来,苏先生一直用该地块到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都可行,然而,2013年,银行却通知这块地已不能抵押贷款了,并希望他尽快把贷款还清。由于担心银行将其拉黑,无奈之下,苏先生被迫借高利贷。象苏先生这种情况的,还有詹某、黄某等人。

    黄先生介绍,银行方称是徐闻县政府以该地块为闲置地,有违规行为,发文通知要求停止抵押行为。黄先生说,向县政府一分管国土的副县长了解情况时,给出的答复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土地使用证要作废,很快就要注销了。“我们是从政府手上合法购买来的土地,交齐了所有的费用,并办齐了证照,对该土地已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完全有权在该地建造建筑物。政府却一句历史遗留问题,让我们50多户居民‘埋单’,我们的损失谁负责?”

    办证前置条件不合法 不予报建

    针对居民所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徐闻县国土资源局陈副局长。对这50多户居民所购买的地块,大家都承认其办有合法土地使用证,居民所持的土地使用证没有错。至于为何不予报建,原因是建徐闻火车站时,该地块是与粤海铁路在徐闻建火车站时一齐报建的,当时出于建设需要,征地手续尚未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县政府就发文给这块地与火车站建设用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根据政府的文件给这块地办了证。

    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下来调查时,查明当时该地块是公开拍卖3次也无法成功拍卖出去后,按拍卖底价,谁要谁买,便分别卖给了50名群众,当时交易买卖都是合法的,而且国土部门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也是合法的,麻烦就麻烦在这块地还未经省批下来就拿来作交易。群众购买的土地是合法的,但政府还未取得合法的手续就卖给群众是不合法的。目前,国土部门已向省汇报关于如何解决火车站建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用地指标的问题。

    这50多位居民的地块该如何处理?陈副局长说,目前,县里正在考虑这个问题,这块地另有规划,不可以建住房了,但县里拟出两个初步解决方案,一是按居民购地时的市场价和银行利息退款回收土地;二是火车站门口北面拓宽一条宽110米往湛江方向的马路,征用马路两边的土地置换给他们。据了解,将争取今年内解决该问题。

    徐闻县规划建设局张副局长则解释说,这块土地不能报建立的原因是土地使用证前置条件还不合法,省纪委也已查处了此事,相关责任人亦被处理了,至于这件事具体要如何处理,要由县政府作决定。

    对于职能部门所拟的方案,苏某、董某、蔡某等居民称未听说过,但他们均表示,第一方案绝不可行,如执行第二方案,他们愿意与政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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