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6月4日报道,安徽省泗县山头镇农机站长刘某于5月23日招待泗县农机局几名公职人员吃饭,7名公职人员喝了5斤白酒。饭后,刘某身体感觉不适被送到医院治疗,6月3日上午被院方宣布死亡。
酒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逢年过节,亲朋好友相聚总免不了要喝上几杯,而官场之上,酒风更盛。下基层调研、兄弟单位来人、同事升迁等等,只要能找出理由,都要喝上一场。前些年牛群的相声《冒号》就夸张地讽刺了这种现象,而民间流行的顺口溜“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能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党放心;能喝白酒喝红酒,这样的干部得调走……”虽说有失偏颇并带有调侃之意,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官场喝酒的“潜规则”。
中共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各地也纷纷出台意见规章,可谓是禁令重重。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之中,领导干部都剖析了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大吃大喝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官员“醉酒死”现象仍频频上演:2014年2月20日,广东沙坪镇一位经营水电站的老板,邀请沙坪镇全体班子成员吃晚饭,副镇长黄宜宾“酒后猝死”;2014年4月9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招商局副局长钟谢飞到迁江镇就任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当天中午便在食堂喝“接风酒”,因醉酒而亡;2014年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办公室年轻干部肖某,在宴请恩施州地税局来调研的州局领导时,因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就是本文开头所说的泗县农机局,去年10月14日在黄圩镇农机站站长安排下吃喝,也有一名陪酒人员酒后死亡……
这些层出不穷的官员“醉酒死”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官员身上的“四风”问题存在着反复性和顽固性,更说明有个别些地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四风”问题只不过是“口头来查”,反“四风”也只不过是“纸上谈反”,并没有触及灵魂,更没“伤筋动骨”,教育实践活动只不过是“雨过地皮湿”。有些单位甚至搞一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教育活动讲形式,查摆问题走过场,整改“四风”做样子,讲台上高声呼喊着“零容忍”,酒桌上却管不住自己的嘴,自认为“天高皇帝远”,不信邪、顶风上,依然是“我行我素”,来了一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目前,我国正陷在改革的深水区,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加快干部素质的提升,切实改进干部作风,一直是我们党治党治国的一条重要途径。要想减少或是杜绝“醉酒死”现象,必须从制度入手,从根本抓起,加强监督,严厉问责。首先要狠抓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亲民为民,大公无私,甘于奉献的大无畏精神,自始至终头脑清醒,坚定地保持“四个距离”,即:对待名利要保持远距离、对待人民要保持近距离、对待领导要保持等距离、对待工作要保持零距离;其次,要坚持“治乱用重典”,进一步完善对公款吃喝的约束机制,像公开三公经费一样全面公开各类招待费,具体到招待的时间、招待对象、招待场所、招待标准,并严格界定公事招待的责任边界,让机关内部普通职工和社会各界都来参与监督,真正管住一些官员那张没记性的嘴;再次,要严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旦查出超标问题,要毫不留情地严厉问责,所有参与公款吃喝的责任人都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缴其吃喝花费,继而对其他官员产生足够震慑力,使敢于奢侈浪费的官员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