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报料称,寸金桥公园内,一群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因场地问题与公园内小卖店的老板发生了冲突。(6月9日《湛江日报》)
跳个广场舞,大爷大妈竟然与小卖店的老板发生了冲突,既减少了大爷大妈跳舞的兴致,也让小卖店经营情况受到影响,大爷大妈跳广场舞真的至于如此吗?
打开网络、搜索广场舞,网页显示不少关于因为广场舞扰民而产生争执的新闻。广场舞本是一种娱乐活动,能够强身健体、联络彼此的感情,对大爷大妈来说更是享受生活的一种方式。如今,因为广场舞而产生的音乐声音大、跳舞时间长等问题,扰乱了不少市民的正常生活,使得广场舞成了市民抵制的目标。笔者认为,组织进行广场舞并没有过错,关键是各方做好协调沟通。
一方面,参与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应该清楚明白广场舞扰民的根源,那是毫无控制的音乐分贝,以及没有站在别人角度思考问题的缺失。试想一下,如果大爷大妈学会换位思考,意识到自身跳舞会影响到别人,并能自觉做到关小音量、尽可能撤到影响较小的地方,显然这样的广场舞并不会受到排斥。另一方面,对受到广场舞影响的市民,应该学会与大爷大妈协调沟通,说明受到广场舞影响的情况,并征得大爷大妈的认同,撤到别处进行,减少双方摩擦和矛盾的发生,更不能动则“以拳相待”。
当然,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积极主动解决广场舞扰民的情况,加强对广场舞行为的公共管理,科学引导广场舞有序进行,减少扰民情况出现。同时,需加大宣传力度,为广大市民科普广场舞的基本知识,在积极参与广场舞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切实维护好社会正常秩序,给力城市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