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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捕捞 保护渔业资源

霞山放流2万多尾银鼓鱼苗

2021-07-18 11:24 湛江日报  

▲7月15日,霞山渔政大队联合霞山区检察院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记者 林石湛 摄

7月15日上午,霞山渔政大队联合霞山区检察院在辖区海域进行增殖放流,2万多尾银鼓鱼苗欢腾入海。此次增殖放流是霞山“打击非法捕捞 保护渔业资源”的有力举措。

据了解,2020年霞山渔政大队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共5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并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渔业资源。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采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在禁渔区、禁渔期内进行捕捞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因该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令被告人进行人工放流鱼苗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霞山渔政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法治渔、以案释法,严厉打击和制止管辖海域范围内的重大违法捕捞行为,维护和提高海洋综合执法职能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威信和震慑力。未来,将进一步加大辖区海域的巡查和执法保护力度,保护海洋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作者:记者陈荔雅 通讯员陈柏青

▲7月15日,霞山渔政大队联合霞山区检察院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记者 林石湛 摄

7月15日上午,霞山渔政大队联合霞山区检察院在辖区海域进行增殖放流,2万多尾银鼓鱼苗欢腾入海。此次增殖放流是霞山“打击非法捕捞 保护渔业资源”的有力举措。

据了解,2020年霞山渔政大队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共5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并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渔业资源。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采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在禁渔区、禁渔期内进行捕捞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因该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令被告人进行人工放流鱼苗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霞山渔政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法治渔、以案释法,严厉打击和制止管辖海域范围内的重大违法捕捞行为,维护和提高海洋综合执法职能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威信和震慑力。未来,将进一步加大辖区海域的巡查和执法保护力度,保护海洋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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