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各批次学校必须在指定时段内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第一阶段:第一、二批高中学校正式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7—23日;第二阶段:第一、二批高中学校统一补录,补填志愿及拟录时间安排在7月28日—8月2日。
统一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按市教育局下发的上线考生名单,通知考生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存底备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招生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打印退档考生名单一式两份,经校长签名和加盖学校公章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备案。
统一补录。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等原因而有空余学位的,可申请统一补录。补录面向今年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未被录取的在库学生,补录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学校名单和补录计划通过市教育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补录同样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填报志愿而落选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补录;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但可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学校。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落选考生补报志愿工作,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考生成绩和补录志愿统一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分数线。
又讯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2021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目前已进入第一、二批高中学校正式录取阶段,市教育局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督宣传,切实规范招生秩序,强化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强调,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公开制度和招生责任追究制度。严禁“有偿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学校通过非正当手段抢挖生源恶性竞争,严禁任何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通过非正当手段抢挖生源恶性竞争;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无学籍等现象,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中考优待对象审核结果、招生录取结果、特长生和指标生录取学生审核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平安稳定。
湛江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湛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9-3211909,招生考试科:0759-3339667,基础教育科:0759-3364475、0759-321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