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法律的忠诚卫士,人民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力量。人民检察官每一次的选择和判断,对自己以及案件当事人的命运至关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对社会和国家负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群众吃上“定心丸”。
霞山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钟志成是一名长期奋斗在一线的新时代人民检察官,多年来把一腔热血献给了检察事业。他曾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多次被湛江市检察院评为优秀个人、先进工作者,其带领的第二检察部在2020年被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项项荣誉的取得,凝聚着钟志成在检察战线十五年如一日付出的青春、激情和智慧。
擎正义之剑,捍群众利益
在钟志成心里,始终认为百姓为重,小家为轻;案件为重,名利为轻。
今年春节放假前一天,公安机关将一宗涉黑恶性质的某地“炮霸”案件移送霞山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数十名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关押在我市多个看守所,卷宗上百册,这意味着谁接下这个案件,谁就与阖家团圆的春节假期无缘。
面对繁重的工作,钟志成并没有因此抱怨,而是选择主动请缨,将硬骨头接下来。凭借着过硬的专业素养,钟志成带领书记员在年前完成了送达等工作。
在春节期间,钟志成经常加班至深夜,并多次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判案情,听取多方意见,及时请示汇报,依法、准确作出决定,有力遏制了涉黑恶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及时净化了当地烟花炮竹市场环境,还当地百姓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办案无小事,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他人的一生。”的确,在钟志成看来,虽然职位带“官”,但他从未觉得自己是个“官儿”。无论是在刑检部门还是控申部门,钟志成都充分展现了“服从命令、服务群众”的大局意识,用智慧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在阳光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在办理霞山区绿塘村居民楼电动车起火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一案时,钟志成融情于法,在发放司法救助金之前去到现场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到医院探望伤者,并自掏腰包送上慰问金,让处于困境的群众充分感受司法机关的关怀。
给予人力量,给予人希望,方能传递法律温情。案件办结后,被害人吴某某来到霞山区检察院送上锦旗,表示检察人员让其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为民、心系群众”的温暖。
在办理涂某彬司法救助申请一案中,钟志成发现该案申请人刘某珍、涂某某(现役军人)是一起恶性伤害案件中被害人的妻子、儿子,案发后该家庭已被列为低保贫困户。
在掌握情况后,钟志成优先办理此案,并请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第一时间发放救助金,充分落实检察机关拥军、爱军政策,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件办结后,钟志成认真总结办案经验,撰写典型案例报告,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全国涉军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成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并成为全国五大精品案例之一。
潜心钻研业务,争当检察先锋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钟志成不断创新理念方法,在多项重点刑事检察工作的建章立制中取得突破性成绩,为全市刑检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决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钟志成牵头起草了《霞山区关于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跨部门快速处理机制》,促使霞山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形成打击犯罪震慑合力,为霞山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为有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开展以及降低案件比,钟志成指导部门干警起草《霞山区关于建立快速办理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率先施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新型办案模式。把危险驾驶罪作为试点“简案快办”,一年办理了近300宗该类案件,提起公诉的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速裁程序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
为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钟志成起草了《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派驻联络检察官工作机制》,该机制施行后,霞山区检察院在全市基层检察院率先推行“一对一”办案模式,实现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监督全覆盖,促进司法执法公信力的提升,同时降低了案件比以及提高了认罪认罚适用率。
多年的检察官生涯,钟志成激浊扬清、弘扬正气,竭力诠释为民情怀和正义担当,胸前检徽始终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