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坎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的一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依法向被侵权的某品牌服饰企业有限公司书面告知相关权利义务。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1年2月起在全国范围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以来,赤坎区检察院首次以法律文书告知的方式,保障商标权利人充分知晓诉讼权利义务、知悉诉讼进程。
某品牌服饰是某司旗下的一个知名注册商标服饰品牌。2020年初,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未经某公司的许可,使用其他公司伪造的品牌授权书,在海南三亚、湛江赤坎等地的商场经营品牌专卖店,销售假冒的某品牌服饰。2020年底,陈某某在赤坎区的品牌专卖店被查获假冒的某品牌服饰2000多件。
此次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明确了被侵权公司有知悉诉讼进程、强制羁押措施变更情况的权利,使被侵权公司能够及时了解被侵权情况、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案件诉讼进度等。
被侵权公司收到告知书后表示,此次告知程序既让他们知道了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有很强的参与感,也看到了检察机关公开透明的办案过程。同时,感谢检察机关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希望能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