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9月1日起,我市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此类车型的车主,在申办二手车转移登记时,无需再到转出地车管所查验车辆,提取纸质机动车档案,可直接到转入地查验车辆、申请办理转入;既可节省人力物力,减少两地往返消耗,又可大大提高二手车转移登记工作效率、群众满意度。
市车管所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该项措施在我市落地推行,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高度重视,要求并组织各级车管部门提前对人员、场地、设备进行重新整合和合理调配,开展新政业务流程培训,对系统进行了反复测试,有效确保我市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顺利推行。
据了解,我市车管所把贯彻落实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愁盼难”问题,全面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措施,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