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经开区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撤销一起湛江某珠宝公司因使用“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广告宣传被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案。 (9月7日《湛江日报》)
湛江某珠宝公司因违规使用“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广告宣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向湛江经开区法院起诉,最终法院依法撤销了行政处罚——9月7日《湛江日报》报道的一起案例,堪称湛江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之缩影。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与政策支持相比,市场主体更看重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因为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才能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信用关系,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落实年”,也是湛江“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意义重大。
从《湛江日报》报道的这起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处处闪耀着“法治”之光——
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从而达到保护和提高本土企业生产力、吸引外来企业进驻落户的目的。为此,我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欺行霸市、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甚至是非法行为获取的竞争优势,破坏的是湛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动摇的是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发现一起就要依法查处一起,决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从这起案件来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行动,发现湛江某珠宝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首页上以“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广告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如此监管力度,是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所必须的。
而湛江经开区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该珠宝公司“符合《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较大,过高的罚款会造成企业经营困难”,遂依法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有理、有据、有节、有情,值得点赞。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能一味靠“罚”,而是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是法治;因“处罚量处过重”而依法撤销,同样是法治。这对于形成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是大有益处的。
值得一提的是,《湛江日报》在这起案件报道中,客观描述、不遮不掩,给市民大众上了一堂普法“公开课”——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市场主体,都要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普法工作,这就需要新闻媒体继续发挥舆论引导、普法宣传作用,多报道类似案例,以案说法、以法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