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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次 2021年9月13日)

2021-09-14 09:33 湛江日报  

1.受理编号X2GD20210906009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湛江市赤坎区金沙湾红树林排污渠,近十年来经常排放污水,晨运时在排污渠附近闻到刺激的臭味。希望能得到解决。

行政区域:赤坎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收到交办案件后,赤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区长第一时间做出指示,要求立即核实处理。2021年9月7日14:30,区长、副区长召集赤坎区区府办、赤坎区信访案件组、赤坎区住建局、赤坎区城综局、赤坎区农业农村局、赤坎生态环境分局、赤坎环卫处和赤坎区沙湾街道等单位到达金沙湾红树林百金渠,现场调查和研究处理交办案件。因当天海水涨潮,现场无法查看出是否有污水外排,周边无异味。海水退潮后,出水口发现有少量污水流出,无异味。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赤坎金沙湾红树林排污渠是指百金渠。百金渠设计为雨水主干渠,主要收集海丰路、百金路、海湾路、观海路等道路雨水。百金渠沿百金路铺设,起点海丰路与百金路相交路口,穿越海丰路、海湾路、观海路,终点为赤坎金沙湾观海长廊红树林(延伸出海段),渠道全线均为暗渠,尺寸基本为宽1.8米、高1.5米,全长约960米。目前,海丰路已进行雨污分流,已铺设一条污水主管(赤坎水质净化厂厂外截污专管),将百金渠上游区域污水收集接入华田路污水主管排向赤坎水质净化厂;海湾路已进行雨污分流,将百金渠中下游区域污水收集接入海田东一路、华田路污水主管排向赤坎水质净化厂。百金渠周边区域的市政管网已按规划要求进行雨污分流建设。

经排查核实,造成百金渠有污水排出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存在少量污水排放错接入百金渠雨水渠的情况。2021年以来,在市水治办具体指导下,市住建局会同市城综局联合赤坎市政维护站、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对百金渠污水溢流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解决了碧海园小区、观海长廊公园厕所共2处污水管错接排入雨水渠问题,但未能在根本上解决百金渠的问题。2021年9月7日,赤坎区黑臭水体整治督导专班会同赤坎市政维护站,根据《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2019—2023年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由湛江市广业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州荣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百金渠排水管网进行调查,于2021年9月6日出具此调查报告)对百金渠及周边排水管网再次进行核实。截止2021年9月9日,新发现污水管错接百金渠雨水箱涵3处,分别位于滨海园东门停车场出入口、滨海园百金路侧停车场出入口、海祥路的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百金渠是按雨污合流设计建设,渠内建有截污墙,沿渠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收集井,连通海丰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放至赤坎污水处理厂。遇到大雨时,渠内雨水满溢会带出污水。

百金渠出水口附近有约60亩外来品种红树林,由于红树林特有的生物属性,红树林内形成了以红树凋落物为食物的生物链,其发达的支柱根系会加速淤泥沉积,一些海面漂浮垃圾也会滞留树林内难以清理,加上枯叶腐烂与沉积的淤泥混合,日积月累产生了异味。

经工作人员现场走访调查4名经常在附近晨运的群众,其中有3名群众表示在红树林百金渠附近晨运时有时闻到臭味,有1名群众表示没有闻到臭味。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湛江市赤坎金沙湾红树林排污渠,近十年来经常排放污水,晨运时在排污渠附近闻到刺激的臭味。希望能得到解决。”问题基本属实。对此,赤坎区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边督边改,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本部分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迅速制定整改措施。为确保交办件尽快落实到位,赤坎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针对现场调查情况,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赤坎区黑臭水体整治督导专班负责摸排排入百金渠的污水源头,并协调湛江市寸金桥公园管理处加强红树林常态化保洁工作;赤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清理百金渠周边沉积淤泥;赤坎环卫处负责清理百金渠周边水体上的垃圾。

二、边督边改,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百金渠排污问题。2021年9月7日,赤坎区黑臭水体整治督导专班对百金渠污水源头进行排查,并对新排查发现的滨海园东门停车场出入口、滨海园百金路侧停车场出入口、海祥路的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3处错接污水口进行整治。2021年9月8日,赤坎区城综局对海祥路的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决定书)》(湛赤城综责改〔2021〕No 216号),要求其立即停止混排的违法行为,并按照雨污分流的规定进整改;对广东省华信服务集团湛江分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决定书)》(湛赤城综责改字〔2021〕No 217号),要求其协助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进行整改。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在广东省华信服务集团湛江分公司的协助下已完成错接污水管改造,重新接入污水管网,赤坎区城综局已对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错接污水口进行封堵;滨海园物业公司已对滨海园东门停车场出入口、滨海园百金路侧停车场出入口2处错接污水口进行封堵,并完成滨海园东门停车场出入口错接污水管的改造,重新接入污水管网。截止2021年9月10日,3处错接排污口已完成整治。二是清理百金渠出水口周边沉积淤泥。截止2021年9月10日,赤坎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百金渠两侧(不含红树林)的清理工作,人工挖淤泥、流沙272平方米,铲除苔藓、复位护坝水泥件1470平方米,高强车吸污车清运污泥、人工冲洗堤坝及水泥件26.9立方米;完成百金渠出口处清淤工作,挖掘机挖装淤泥、流砂292.5立方米,回填土方(周边泥)292.5立方米,并利用夯实机夯实槽、坑。三是加强百金渠出水口周边水体垃圾清理保洁工作。早于2021年8月31日起,赤坎环卫处就雇用了4名工人,投入1艘打捞船,每天上午8时至11时半、下午2时半至6时期间,对百金渠出水口附近防浪坝水域至金沙湾红树林的垃圾打捞保洁、捡拾。同时每天安排专人对该河段进行巡查督促,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人进行整改,确保该河段水面干净整洁,环境卫生得到改善。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赤坎区积极向市争取,把百金渠纳入黑臭水体整治二期工程(雨污分流),对污水管网提质增效,早日解决百金渠雨天污水溢流问题。

二、赤坎区城综局会同沙湾街道安排专人每天到百金渠出水口及周边巡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置。

三、继续做好百金渠出水口周边环境整治。赤坎区黑臭水体整治督导专班加强与市寸金桥公园管理处联系,督促做好红树林常态化保洁工作;赤坎环卫处每天安排专人清理百金渠出水口附近防浪坝水域至金沙湾红树林的垃圾。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受理编号:X2GD20210906008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举报广东建集工程公司,在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沙铲河次河道,以整治之名,在河流流经地长山镇、石颈镇、青平镇、雅塘镇、横山镇,直至安铺镇的九洲江出海口,肆意盗采河沙,现已盗采至青平镇红坎村,造成河床加深,影响一河两岸的农田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廉江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广东建集工程公司,在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沙铲河次河道,以整治之名,在河流流经地长山镇、石颈镇、青平镇、雅塘镇、横山镇,直至安铺镇的九洲江出海口,肆意盗采河沙,现已采至青平镇红坎村的问题。

廉江市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涉及的乡镇有青平、雅塘镇,不涉及长山、石颈、横山、安铺镇。2019年开始,廉江市分别实施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2020年7月23日经中共廉江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上述三宗河道清淤工程合并为一个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中标单位为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河砂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采运,由于河道中的清淤物含有较大的砂料,对于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的清淤物,根据《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廉府办〔2018〕9号)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依照相关手续全部交付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负责后续管理和处置。市政府监督机构全程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或项目法人不得非法私运、私售河砂。在此项目中,项目法人将清理出来的清淤物全部交由国资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并由其负责后续交运处置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以整治之名盗采河砂的行为。

二、关于广东建集工程公司整治河道造成河床加深,影响一河两岸的农田生态环境的问题。

群众反映盗采河砂问题的现场实为廉江市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现场。2021年9月7日下午,廉江市执法人员会同湛江市水务局、青平镇政府、雅塘镇政府等工作人员到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段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施工单位过度深挖河道以及因工程施工影响河两岸农田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河道深度是依据设计图纸各断面尺寸确定的,每个设计断面都是经过勘测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得出,施工中标单位按图施工;根据工程监理报告,上述3个河道清淤工程均按图施工,没有超过设计清理范围。

2021年9月10日上午,湛江市信访案件组组长率队到建集工程公司香山河和沙铲河作业点调研督查,现场指导信访调处工作。调研现场看到堆放的河沙实为清淤船抽上来的含沙量较高的清淤物(含有河沙和淤泥),清理累积达一定量后用车拉运到定点堆放场移交给基投公司待拍卖,业主单位提供有清淤物的移交手续;现场堆放河道清淤物的地块是租用周边村民自承包的土地,土地租金每年每亩300元,青苗补偿金每年每亩2500元,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定,租用的地块属林地。现场发现清淤作业点附近河段有大片的水浮莲,已立即通知作业单位和属地镇政府组织人员清理。

综上所述,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实施廉江市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清淤物堆放在租用周边村民的林地上,累积一定量后移交廉江市基投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未发现有盗采河砂行为。群众反映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在廉江市沙铲河次河道,以整治之名,肆意盗采河砂,造成河床加深,影响一河两岸农田生态的问题不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实施河道清淤防洪工程,工程中标后2020年7月开工,3个河道总清淤量约117.19万M3,目前已完成27.45万M3,工程完成约23.27%。2020年10月第一批清淤物共6万M3交由廉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成交金额1025万元;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18日4批共12.96万M3清淤物已移交廉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待拍卖,其余存放在堆场未移交。对于发现作业点附近河道的水浮莲已组织人员清理,9月15日前可清理完毕。

下一步工作措施:廉江市将加大对辖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非法盗采河砂的执法巡查监管力度。一是督促属地镇政府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河道“五清”工作;二是要求自然资源和水务部门要加强对河道清淤物堆放点用地的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在完成河道清淤工作后恢复租用地块的原貌,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组织涉及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的镇、村两级河长加强对辖区河段的巡河履职和监管。四是通过悬挂横幅、树立告示牌、进村入户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知晓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配合和监督工程建设。五是2021年底前划定河道采砂禁采区并进行公告,坚决打击违法河道采砂行为。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受理编号:D2GD20210906005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赤坎区体育中心社区公园(在建)未公示相关环评文件,雍逸廷小区业主担心公园内垃圾回收站产生的废气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行政区域:赤坎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体育中心社区公园项目位于湛江市体育中心东侧,市档案馆大楼南侧,明政路西侧,顺江帝景小区北侧,雍逸廷小区西南侧,作为社区配套公园,进一步突出体育康体主题,加强园内配套设施,融入康体主题文化,协调园建小品及标识体系景观风格,将打造成满足多年龄层次的 休闲、活动、娱乐、游玩等需求的社区公园。

目前,该项目尚未开标,未开工建设。该项目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范围内,不需编制环评文件。

群众反映的垃圾回收站实际上是垃圾收集点,是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下达体育中心社区公园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规划)函〔2021〕126号)要求配置建设的市政环卫设施。该垃圾收集点位于顺江帝景小区北面及雍逸廷小区西面,距离住宅区≥20m米,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日处理压缩垃圾量50吨以下),属于住建部颁发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的小型V类生活垃圾转运站,满足该标准中“离站外相邻建筑间距≥8m”的要求。根据省生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的文件精神,纳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垃圾收集点是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属于该名录中的第28小项,属可豁免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另外,由于垃圾收集点尚未开工建设,居民所担心产生的臭味会对生活造成影响的后果未实际发生。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体育中心社区公园项目属实,但该项目不需要编制环评文件,不存在公示环评文件的问题;该项目“在建及公园内垃圾回收站产生的废气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情况不属实。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垃圾收集点调整为公园配套工具房,用于存放绿化维护设备等。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垃圾收集点调整为公园配套工具房,用于存放绿化维护设备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举一反三,提前做好市政设施建设的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完善项目建设的沟通机制,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要提前加强与项目周边群众沟通交流,主动做好项目建设相关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大力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受理编号:X2GD20210906006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2021年3月10日受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桔水泄漏影响,导致整条杨柑河下游区域水质受到严重污染,致使投诉人所处片区养殖户养殖的虾、蟹、生蛙全部死亡。直至今时今日,因污染导致鱼虾死亡的赔偿事宜仍未获处理。

行政区域:遂溪县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9月7日,界炮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遂溪县农业农村局、遂溪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杨柑河沿河养殖户的有关情况。经查,向督查组反映上述问题的是湛江同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公司”),该公司位于遂溪县界炮海田村委会,现有养殖高位池140亩,土塘90亩,主要从杨柑河入海口段抽水养殖节对虾。3月10日,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发生糖蜜(桔水)泄漏事件后,界炮镇政府已于3月10日夜晚电话通知杨柑河沿河企业停止抽取海水进行养殖。3月 11日,该公司未按要求停止抽取海水;3月13日,其虾塘陆续出现死虾现象。

甘化公司发生糖蜜(桔水)泄漏事件后,界炮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受影响区域的海洋养殖户进行排查。经排查,受影响的生蚝、鱼虾养殖户,均已登记在册,纳入定损赔偿名单。养殖户生蚝死亡情况,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已出。虾、蟹、蛙养殖户受污染情况,已有部分资料送至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收集完善资料后进行评估。

3月10日甘化公司发生糖蜜(桔水)泄漏事件后,界炮镇政府于3月11日成立工作专班,有序处理糖蜜(桔水)泄漏事件核损、赔偿有关事宜,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有力推动工作进展。目前,已完成95%生蚝养殖户的协商赔偿事宜。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杨柑河下游区域水质受到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桔水泄漏污染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致使我们这一片区养殖户所养的虾、蟹、生蛙都全部死光了!直至今时今日都还没有处理因污染导致鱼虾死亡的赔偿事宜!”问题不属实。界炮镇政府核实定损,已于9月10日固定好鱼虾蟹受污遭损的相关证据。定于9月14日召开协调会,争取尽快化解矛盾,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现场督办。9月4日,遂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率队到界炮镇就同和公司养殖场受污染导致死虾事件进行调研督办,现场了解同和公司的诉求,提出有关要求:一是同和公司要积极配合政府,上报虾蟹死亡的相关资料;二是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联系甘化糖厂,尽快组织反映人及糖厂召开协商会议,依法依规处理。

二、认真核查,抓紧协调。界炮镇政府核实定损,已于9月10日固定好鱼虾蟹受污遭损的相关证据。定于9月14日召开协调会,争取尽快化解矛盾,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推进信访化解工作。由界炮镇政府于9月13日成立工作专班,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化解群众诉求。二、依法调解,妥善处理信访问题。9月14日的协调会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启动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核损。界炮镇继续牵头做好核实信访诉求相关工作,查清事实真相,继续组织甘化糖业公司与同和生态农业公司就污染和损失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依法调解,妥善处理;遂溪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协调虾死亡原因调查和赔偿事宜,指导受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给予支持;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加强对甘化糖业公司的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杨柑河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沿河群众的环境安全。三、加强沟通,及时通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界炮镇政府、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遂溪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等职能部门,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信访人思想稳控工作,每两天听取信访人意见,及时向信访人通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四、强化监管工作,压实企业责任。举一反三,以甘化糖业公司糖蜜(桔水)泄漏事件为鉴,遂溪县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设备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桔水罐、废油池、锅炉、生化池等重要设备实行24小时轮值班看守制度,做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引导企业加大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安全防范方面的投入力度,及时淘汰落后设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五、建章立制,完善机制。针对该类问题,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制度保障。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5.受理编号D2GD20210906002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反映廉江市环市北路64号的齿流香烧烤店,晚上7点到凌晨3点,经营产生的油烟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导致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行政区域:廉江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齿流香烧烤店”注册经营名称为廉江市廉城齿留香烧烤档,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陈某乐,位于廉江市廉城镇环市北路64号内,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1MA4W0K1L6R),工商注册成立日期为2016年11月24日。经查,该店主要经营烧烤等热食类食品制售,烧烤主要采用碳火烘烤方式对食品进行加工。

2021年9月7日,廉江市执法部门对该店开展现场执法。现场检查时该店未到营业时间,现场无烧烤作业情况。经执法人员检查并向经营者陈某乐调查核实,该店营业时间为夜晚7点至凌晨2点左右,营业面积约70平方米,其中厨房作业面积约10平方米,在烧烤作业时会产生油烟。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期间产生的油烟未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直接排放,影响了周边群众生活。该店直接排放油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取证,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

综上,群众反映的“齿流香烧烤店,晚上7点到凌晨3点,经营产生油烟,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空气,导致居民生活受到影响。”情况属实。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限期完成油烟污染的整改工作。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1年9月7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廉江市廉城齿留香烧烤档违法排放油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并限当事人在2021年9月3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完成油烟污染的整改工作。2021年9月7日至8日晚上,廉江市执法人员在该店营业时间时进行现场检查,该店已停业整改,当事人承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取得资质认定后再营业。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廉江市执法部门将继续跟进该店油烟排放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一日一巡查,加强该店的环境监管。

二、举一反三,对城区餐饮服务业加强巡查监管,并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油烟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受理编号:D2GD20210906001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雷州市西湖大道隆景小区楼下的西湖冰花吧,晚上排放的油烟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

行政区域:雷州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9月7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30分,雷州市城综局执法人员对冰花吧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西湖冰花吧”位于雷州市西湖大道(轻工机械厂院落内隆景名居C块区08号楼103铺面),工商登记名称为: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为2018年8月6日,目前的经营者为杨某连。该冰花吧是单层铺面,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持有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主要经营项目为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等,该冰花吧营业时间一般为下午18时左右-零晨05时左右。该店铺厨房建于一楼的铺面内,未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经营产生的油烟向街道、居民生活区排放。现场检查时由于还未到营业时间,被检查后经营者已自行停业,并对厨房所有设施及配套排烟管道进行拆除,导致无法对该店的油烟进行采样检测。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位于隆景名居C块区08号楼一楼的铺面内,未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晚上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向街道、居民生活区排放,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

雷州市城综局责令西湖冰花吧限期整改,安装有效的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排放达标后方可营业。现该冰花吧正在停业整改。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9月7日,雷州市城综局组织雷州市市容大队于当天下午,联合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街道办等单位进行现场执法。针对调查情况,雷州市城综局对该冰花吧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经营者于2021年9月22日前安装有效的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排放达标后方可营业。

2021年9月7日至9日,雷州市市容大队对经营者落实《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情况进行多次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冰花吧处于停业整改阶段。

下一步工作措施:雷州市城综、市场监管等部门及西湖街道办将持续跟进,确保该冰花吧于2021年9月22日完成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雷州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增强联动协调,通力合作,继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整治,形成常态化巡查监管,坚决发现一例,严格查处一例,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杜绝该类现象的发生。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7.受理编号:D2GD20210906001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1、廉江市常青岭背下水库总干渠中垌桥下堆满了垃圾,造成桥底土壤污染。现动工将污泥挖出转卖。2、长山河、龙潭子河段,有人以清理河道为名,实为盗采河沙。3、沙铲河河沙被车田村某些人盗采,群众阻止,黑社会和公安人员进行报复。

行政区域:廉江市  污染类型:土壤、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廉江长青岭背下水库总干渠中垌桥下堆满了垃圾,造成桥底土壤污染。现动工将污泥挖出转卖的问题。经查,中垌桥属于国道G228的一座小桥、桥下是长青水库干渠。现场检查时,发现桥下干渠及两边斜坡周围生长较多杂草杂木,覆盖长度约30多米,斜坡上无农作物种植及建筑。草木下存在少量旧衣服等生活垃圾,并无臭味。由于上游水渠维护,下游农田引溉等原因,该桥正下方渠道已经干涸,下游存在少量清水。桥底土壤并无发现挖走污泥痕迹,现场发现的垃圾均为生活垃圾,土壤表面无明显污染迹象。中垌桥属于镇政府重点管控路段,此前已经树立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并在桥段四周拉起铁网进行封控。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9月7日下午,廉江市青平镇开展垃圾清理工作,现场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关于长山河、龙潭子河段,有人名为清理河道,实为偷取河沙的问题。经查,群众上述反映偷取河砂的问题地点是廉江市长山河青平镇段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及廉江市香山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现场,2019年以来,按照《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廉府办〔2018〕9号),廉江市分别组织实施长山河、香山河等清淤防洪治理工程,2项工程分别经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清淤防洪治理工程主要任务为清淤疏浚,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由廉江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其中,廉江市香山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0年6月1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完毕,施工中标单位为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廉江市长山河青平镇段清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0年9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完毕,施工中标单位为广东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由于河道中的清淤物含有较多的砂料,长山河和香山河的清淤物由施工单位依照相关手续全部交付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负责后续管理和处置。市政府监督机构全程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或项目法人不得非法私运、私售河砂。在实施的长山河和香山河项目中,项目法人将清理出来的清淤物全部交由国资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并由其负责后续交运处置工作。长山河和香山河的河道清淤工程依法依规,群众反映长山河、龙潭仔河段,有人名为清理河道,实为偷取河沙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沙铲河河沙被车田村某些人偷取,群众阻止,黑社会和公安人员进行报复,希望督查组亲自督察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河流为沙铲河,流经雅塘镇车田村村前河段约600米。群众反映雅塘镇车田村村前河段涉嫌人工偷挖河砂的问题确有存在,廉江市执法人员不定时多次到上述河段进行巡查伏击,并暂扣三轮车、铁铲等一批采砂工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查阅广东省警务综合信息平台,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没有发现有群众报警有人在雅塘镇车田村偷挖河沙的警情。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并向相关人员了解,未发现群众因向政府部门举报相关人员非法采砂问题或阻止相关人员非法采砂被黑社会人员或相关公安人员报复的情况。群众反映沙铲河河沙被车田村某些人偷取,群众阻止,黑社会和公安人员进行报复的问题部分属实。廉江市执法人员多次到上述河段进行巡查伏击,并暂扣一批采砂工具。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对于中垌桥下堆满垃圾的问题,9月7日下午,廉江市青平镇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迅速组织钩机和垃圾清运人员开展垃圾清除工作,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垃圾堆放点下土壤进行取样检测,9月16日可出检测结果。二是雅塘镇车田村村前河段有人涉嫌人工打击偷挖河砂的问题基本属实,廉江市执法人员多次到上述河段进行巡查伏击,并暂扣一批采砂工具。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镇政府的属地责任,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加大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巡查力度,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同时,加大对周围村庄村民生态环境意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标本兼治。待土壤检测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二、加大对廉江市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非法盗采河砂的执法巡查监管力度。一是要求涉及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的镇、村两级河长加强对辖区河段的巡河履职和监管;二是通过悬挂横幅、树立告示牌、进村入户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知晓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配合和监督工程建设;三是2021年底前划定河道采砂禁采区并进行公告,坚决打击违法河道采砂行为。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受理编号X2GD20210906009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湛江市赤坎区金沙湾红树林排污渠,近十年来经常排放污水,晨运时在排污渠附近闻到刺激的臭味。希望能得到解决。

行政区域:赤坎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收到交办案件后,赤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区长第一时间做出指示,要求立即核实处理。2021年9月7日14:30,区长、副区长召集赤坎区区府办、赤坎区信访案件组、赤坎区住建局、赤坎区城综局、赤坎区农业农村局、赤坎生态环境分局、赤坎环卫处和赤坎区沙湾街道等单位到达金沙湾红树林百金渠,现场调查和研究处理交办案件。因当天海水涨潮,现场无法查看出是否有污水外排,周边无异味。海水退潮后,出水口发现有少量污水流出,无异味。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赤坎金沙湾红树林排污渠是指百金渠。百金渠设计为雨水主干渠,主要收集海丰路、百金路、海湾路、观海路等道路雨水。百金渠沿百金路铺设,起点海丰路与百金路相交路口,穿越海丰路、海湾路、观海路,终点为赤坎金沙湾观海长廊红树林(延伸出海段),渠道全线均为暗渠,尺寸基本为宽1.8米、高1.5米,全长约960米。目前,海丰路已进行雨污分流,已铺设一条污水主管(赤坎水质净化厂厂外截污专管),将百金渠上游区域污水收集接入华田路污水主管排向赤坎水质净化厂;海湾路已进行雨污分流,将百金渠中下游区域污水收集接入海田东一路、华田路污水主管排向赤坎水质净化厂。百金渠周边区域的市政管网已按规划要求进行雨污分流建设。

经排查核实,造成百金渠有污水排出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存在少量污水排放错接入百金渠雨水渠的情况。2021年以来,在市水治办具体指导下,市住建局会同市城综局联合赤坎市政维护站、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对百金渠污水溢流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解决了碧海园小区、观海长廊公园厕所共2处污水管错接排入雨水渠问题,但未能在根本上解决百金渠的问题。2021年9月7日,赤坎区黑臭水体整治督导专班会同赤坎市政维护站,根据《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2019—2023年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由湛江市广业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州荣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百金渠排水管网进行调查,于2021年9月6日出具此调查报告)对百金渠及周边排水管网再次进行核实。截止2021年9月9日,新发现污水管错接百金渠雨水箱涵3处,分别位于滨海园东门停车场出入口、滨海园百金路侧停车场出入口、海祥路的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百金渠是按雨污合流设计建设,渠内建有截污墙,沿渠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收集井,连通海丰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放至赤坎污水处理厂。遇到大雨时,渠内雨水满溢会带出污水。

百金渠出水口附近有约60亩外来品种红树林,由于红树林特有的生物属性,红树林内形成了以红树凋落物为食物的生物链,其发达的支柱根系会加速淤泥沉积,一些海面漂浮垃圾也会滞留树林内难以清理,加上枯叶腐烂与沉积的淤泥混合,日积月累产生了异味。

经工作人员现场走访调查4名经常在附近晨运的群众,其中有3名群众表示在红树林百金渠附近晨运时有时闻到臭味,有1名群众表示没有闻到臭味。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湛江市赤坎金沙湾红树林排污渠,近十年来经常排放污水,晨运时在排污渠附近闻到刺激的臭味。希望能得到解决。”问题基本属实。对此,赤坎区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边督边改,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本部分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迅速制定整改措施。为确保交办件尽快落实到位,赤坎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针对现场调查情况,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赤坎区黑臭水体整治督导专班负责摸排排入百金渠的污水源头,并协调湛江市寸金桥公园管理处加强红树林常态化保洁工作;赤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清理百金渠周边沉积淤泥;赤坎环卫处负责清理百金渠周边水体上的垃圾。

二、边督边改,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百金渠排污问题。2021年9月7日,赤坎区黑臭水体整治督导专班对百金渠污水源头进行排查,并对新排查发现的滨海园东门停车场出入口、滨海园百金路侧停车场出入口、海祥路的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3处错接污水口进行整治。2021年9月8日,赤坎区城综局对海祥路的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决定书)》(湛赤城综责改〔2021〕No 216号),要求其立即停止混排的违法行为,并按照雨污分流的规定进整改;对广东省华信服务集团湛江分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决定书)》(湛赤城综责改字〔2021〕No 217号),要求其协助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进行整改。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在广东省华信服务集团湛江分公司的协助下已完成错接污水管改造,重新接入污水管网,赤坎区城综局已对车美途汽车美容洗车店错接污水口进行封堵;滨海园物业公司已对滨海园东门停车场出入口、滨海园百金路侧停车场出入口2处错接污水口进行封堵,并完成滨海园东门停车场出入口错接污水管的改造,重新接入污水管网。截止2021年9月10日,3处错接排污口已完成整治。二是清理百金渠出水口周边沉积淤泥。截止2021年9月10日,赤坎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百金渠两侧(不含红树林)的清理工作,人工挖淤泥、流沙272平方米,铲除苔藓、复位护坝水泥件1470平方米,高强车吸污车清运污泥、人工冲洗堤坝及水泥件26.9立方米;完成百金渠出口处清淤工作,挖掘机挖装淤泥、流砂292.5立方米,回填土方(周边泥)292.5立方米,并利用夯实机夯实槽、坑。三是加强百金渠出水口周边水体垃圾清理保洁工作。早于2021年8月31日起,赤坎环卫处就雇用了4名工人,投入1艘打捞船,每天上午8时至11时半、下午2时半至6时期间,对百金渠出水口附近防浪坝水域至金沙湾红树林的垃圾打捞保洁、捡拾。同时每天安排专人对该河段进行巡查督促,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人进行整改,确保该河段水面干净整洁,环境卫生得到改善。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赤坎区积极向市争取,把百金渠纳入黑臭水体整治二期工程(雨污分流),对污水管网提质增效,早日解决百金渠雨天污水溢流问题。

二、赤坎区城综局会同沙湾街道安排专人每天到百金渠出水口及周边巡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置。

三、继续做好百金渠出水口周边环境整治。赤坎区黑臭水体整治督导专班加强与市寸金桥公园管理处联系,督促做好红树林常态化保洁工作;赤坎环卫处每天安排专人清理百金渠出水口附近防浪坝水域至金沙湾红树林的垃圾。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受理编号:X2GD20210906008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举报广东建集工程公司,在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沙铲河次河道,以整治之名,在河流流经地长山镇、石颈镇、青平镇、雅塘镇、横山镇,直至安铺镇的九洲江出海口,肆意盗采河沙,现已盗采至青平镇红坎村,造成河床加深,影响一河两岸的农田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廉江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广东建集工程公司,在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沙铲河次河道,以整治之名,在河流流经地长山镇、石颈镇、青平镇、雅塘镇、横山镇,直至安铺镇的九洲江出海口,肆意盗采河沙,现已采至青平镇红坎村的问题。

廉江市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涉及的乡镇有青平、雅塘镇,不涉及长山、石颈、横山、安铺镇。2019年开始,廉江市分别实施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2020年7月23日经中共廉江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上述三宗河道清淤工程合并为一个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中标单位为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河砂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采运,由于河道中的清淤物含有较大的砂料,对于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的清淤物,根据《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廉府办〔2018〕9号)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依照相关手续全部交付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负责后续管理和处置。市政府监督机构全程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或项目法人不得非法私运、私售河砂。在此项目中,项目法人将清理出来的清淤物全部交由国资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并由其负责后续交运处置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以整治之名盗采河砂的行为。

二、关于广东建集工程公司整治河道造成河床加深,影响一河两岸的农田生态环境的问题。

群众反映盗采河砂问题的现场实为廉江市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现场。2021年9月7日下午,廉江市执法人员会同湛江市水务局、青平镇政府、雅塘镇政府等工作人员到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段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施工单位过度深挖河道以及因工程施工影响河两岸农田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河道深度是依据设计图纸各断面尺寸确定的,每个设计断面都是经过勘测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得出,施工中标单位按图施工;根据工程监理报告,上述3个河道清淤工程均按图施工,没有超过设计清理范围。

2021年9月10日上午,湛江市信访案件组组长率队到建集工程公司香山河和沙铲河作业点调研督查,现场指导信访调处工作。调研现场看到堆放的河沙实为清淤船抽上来的含沙量较高的清淤物(含有河沙和淤泥),清理累积达一定量后用车拉运到定点堆放场移交给基投公司待拍卖,业主单位提供有清淤物的移交手续;现场堆放河道清淤物的地块是租用周边村民自承包的土地,土地租金每年每亩300元,青苗补偿金每年每亩2500元,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定,租用的地块属林地。现场发现清淤作业点附近河段有大片的水浮莲,已立即通知作业单位和属地镇政府组织人员清理。

综上所述,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实施廉江市香山河、沙铲河、白马岭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清淤物堆放在租用周边村民的林地上,累积一定量后移交廉江市基投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未发现有盗采河砂行为。群众反映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在廉江市沙铲河次河道,以整治之名,肆意盗采河砂,造成河床加深,影响一河两岸农田生态的问题不属实。

本部分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实施河道清淤防洪工程,工程中标后2020年7月开工,3个河道总清淤量约117.19万M3,目前已完成27.45万M3,工程完成约23.27%。2020年10月第一批清淤物共6万M3交由廉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成交金额1025万元;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18日4批共12.96万M3清淤物已移交廉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待拍卖,其余存放在堆场未移交。对于发现作业点附近河道的水浮莲已组织人员清理,9月15日前可清理完毕。

下一步工作措施:廉江市将加大对辖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非法盗采河砂的执法巡查监管力度。一是督促属地镇政府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河道“五清”工作;二是要求自然资源和水务部门要加强对河道清淤物堆放点用地的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在完成河道清淤工作后恢复租用地块的原貌,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组织涉及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的镇、村两级河长加强对辖区河段的巡河履职和监管。四是通过悬挂横幅、树立告示牌、进村入户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知晓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配合和监督工程建设。五是2021年底前划定河道采砂禁采区并进行公告,坚决打击违法河道采砂行为。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受理编号:D2GD20210906005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赤坎区体育中心社区公园(在建)未公示相关环评文件,雍逸廷小区业主担心公园内垃圾回收站产生的废气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行政区域:赤坎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体育中心社区公园项目位于湛江市体育中心东侧,市档案馆大楼南侧,明政路西侧,顺江帝景小区北侧,雍逸廷小区西南侧,作为社区配套公园,进一步突出体育康体主题,加强园内配套设施,融入康体主题文化,协调园建小品及标识体系景观风格,将打造成满足多年龄层次的 休闲、活动、娱乐、游玩等需求的社区公园。

目前,该项目尚未开标,未开工建设。该项目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范围内,不需编制环评文件。

群众反映的垃圾回收站实际上是垃圾收集点,是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下达体育中心社区公园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规划)函〔2021〕126号)要求配置建设的市政环卫设施。该垃圾收集点位于顺江帝景小区北面及雍逸廷小区西面,距离住宅区≥20m米,是小型生活垃圾中转站(日处理压缩垃圾量50吨以下),属于住建部颁发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的小型V类生活垃圾转运站,满足该标准中“离站外相邻建筑间距≥8m”的要求。根据省生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的文件精神,纳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垃圾收集点是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属于该名录中的第28小项,属可豁免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另外,由于垃圾收集点尚未开工建设,居民所担心产生的臭味会对生活造成影响的后果未实际发生。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体育中心社区公园项目属实,但该项目不需要编制环评文件,不存在公示环评文件的问题;该项目“在建及公园内垃圾回收站产生的废气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情况不属实。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垃圾收集点调整为公园配套工具房,用于存放绿化维护设备等。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垃圾收集点调整为公园配套工具房,用于存放绿化维护设备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举一反三,提前做好市政设施建设的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完善项目建设的沟通机制,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要提前加强与项目周边群众沟通交流,主动做好项目建设相关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大力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受理编号:X2GD20210906006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2021年3月10日受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桔水泄漏影响,导致整条杨柑河下游区域水质受到严重污染,致使投诉人所处片区养殖户养殖的虾、蟹、生蛙全部死亡。直至今时今日,因污染导致鱼虾死亡的赔偿事宜仍未获处理。

行政区域:遂溪县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9月7日,界炮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遂溪县农业农村局、遂溪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杨柑河沿河养殖户的有关情况。经查,向督查组反映上述问题的是湛江同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公司”),该公司位于遂溪县界炮海田村委会,现有养殖高位池140亩,土塘90亩,主要从杨柑河入海口段抽水养殖节对虾。3月10日,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发生糖蜜(桔水)泄漏事件后,界炮镇政府已于3月10日夜晚电话通知杨柑河沿河企业停止抽取海水进行养殖。3月 11日,该公司未按要求停止抽取海水;3月13日,其虾塘陆续出现死虾现象。

甘化公司发生糖蜜(桔水)泄漏事件后,界炮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受影响区域的海洋养殖户进行排查。经排查,受影响的生蚝、鱼虾养殖户,均已登记在册,纳入定损赔偿名单。养殖户生蚝死亡情况,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已出。虾、蟹、蛙养殖户受污染情况,已有部分资料送至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收集完善资料后进行评估。

3月10日甘化公司发生糖蜜(桔水)泄漏事件后,界炮镇政府于3月11日成立工作专班,有序处理糖蜜(桔水)泄漏事件核损、赔偿有关事宜,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有力推动工作进展。目前,已完成95%生蚝养殖户的协商赔偿事宜。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杨柑河下游区域水质受到湛江甘化糖业有限公司桔水泄漏污染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致使我们这一片区养殖户所养的虾、蟹、生蛙都全部死光了!直至今时今日都还没有处理因污染导致鱼虾死亡的赔偿事宜!”问题不属实。界炮镇政府核实定损,已于9月10日固定好鱼虾蟹受污遭损的相关证据。定于9月14日召开协调会,争取尽快化解矛盾,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现场督办。9月4日,遂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率队到界炮镇就同和公司养殖场受污染导致死虾事件进行调研督办,现场了解同和公司的诉求,提出有关要求:一是同和公司要积极配合政府,上报虾蟹死亡的相关资料;二是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联系甘化糖厂,尽快组织反映人及糖厂召开协商会议,依法依规处理。

二、认真核查,抓紧协调。界炮镇政府核实定损,已于9月10日固定好鱼虾蟹受污遭损的相关证据。定于9月14日召开协调会,争取尽快化解矛盾,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推进信访化解工作。由界炮镇政府于9月13日成立工作专班,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化解群众诉求。二、依法调解,妥善处理信访问题。9月14日的协调会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启动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核损。界炮镇继续牵头做好核实信访诉求相关工作,查清事实真相,继续组织甘化糖业公司与同和生态农业公司就污染和损失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依法调解,妥善处理;遂溪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协调虾死亡原因调查和赔偿事宜,指导受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给予支持;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加强对甘化糖业公司的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杨柑河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沿河群众的环境安全。三、加强沟通,及时通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界炮镇政府、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遂溪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等职能部门,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信访人思想稳控工作,每两天听取信访人意见,及时向信访人通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四、强化监管工作,压实企业责任。举一反三,以甘化糖业公司糖蜜(桔水)泄漏事件为鉴,遂溪县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设备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桔水罐、废油池、锅炉、生化池等重要设备实行24小时轮值班看守制度,做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引导企业加大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安全防范方面的投入力度,及时淘汰落后设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五、建章立制,完善机制。针对该类问题,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制度保障。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5.受理编号D2GD20210906002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反映廉江市环市北路64号的齿流香烧烤店,晚上7点到凌晨3点,经营产生的油烟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导致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行政区域:廉江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齿流香烧烤店”注册经营名称为廉江市廉城齿留香烧烤档,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陈某乐,位于廉江市廉城镇环市北路64号内,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1MA4W0K1L6R),工商注册成立日期为2016年11月24日。经查,该店主要经营烧烤等热食类食品制售,烧烤主要采用碳火烘烤方式对食品进行加工。

2021年9月7日,廉江市执法部门对该店开展现场执法。现场检查时该店未到营业时间,现场无烧烤作业情况。经执法人员检查并向经营者陈某乐调查核实,该店营业时间为夜晚7点至凌晨2点左右,营业面积约70平方米,其中厨房作业面积约10平方米,在烧烤作业时会产生油烟。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期间产生的油烟未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直接排放,影响了周边群众生活。该店直接排放油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取证,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

综上,群众反映的“齿流香烧烤店,晚上7点到凌晨3点,经营产生油烟,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空气,导致居民生活受到影响。”情况属实。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限期完成油烟污染的整改工作。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1年9月7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廉江市廉城齿留香烧烤档违法排放油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并限当事人在2021年9月3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完成油烟污染的整改工作。2021年9月7日至8日晚上,廉江市执法人员在该店营业时间时进行现场检查,该店已停业整改,当事人承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取得资质认定后再营业。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廉江市执法部门将继续跟进该店油烟排放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一日一巡查,加强该店的环境监管。

二、举一反三,对城区餐饮服务业加强巡查监管,并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油烟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6.受理编号:D2GD20210906001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雷州市西湖大道隆景小区楼下的西湖冰花吧,晚上排放的油烟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

行政区域:雷州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9月7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30分,雷州市城综局执法人员对冰花吧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西湖冰花吧”位于雷州市西湖大道(轻工机械厂院落内隆景名居C块区08号楼103铺面),工商登记名称为: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为2018年8月6日,目前的经营者为杨某连。该冰花吧是单层铺面,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持有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主要经营项目为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等,该冰花吧营业时间一般为下午18时左右-零晨05时左右。该店铺厨房建于一楼的铺面内,未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经营产生的油烟向街道、居民生活区排放。现场检查时由于还未到营业时间,被检查后经营者已自行停业,并对厨房所有设施及配套排烟管道进行拆除,导致无法对该店的油烟进行采样检测。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位于隆景名居C块区08号楼一楼的铺面内,未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晚上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向街道、居民生活区排放,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

雷州市城综局责令西湖冰花吧限期整改,安装有效的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排放达标后方可营业。现该冰花吧正在停业整改。

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9月7日,雷州市城综局组织雷州市市容大队于当天下午,联合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街道办等单位进行现场执法。针对调查情况,雷州市城综局对该冰花吧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经营者于2021年9月22日前安装有效的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排放达标后方可营业。

2021年9月7日至9日,雷州市市容大队对经营者落实《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情况进行多次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冰花吧处于停业整改阶段。

下一步工作措施:雷州市城综、市场监管等部门及西湖街道办将持续跟进,确保该冰花吧于2021年9月22日完成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雷州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增强联动协调,通力合作,继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整治,形成常态化巡查监管,坚决发现一例,严格查处一例,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杜绝该类现象的发生。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7.受理编号:D2GD20210906001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1、廉江市常青岭背下水库总干渠中垌桥下堆满了垃圾,造成桥底土壤污染。现动工将污泥挖出转卖。2、长山河、龙潭子河段,有人以清理河道为名,实为盗采河沙。3、沙铲河河沙被车田村某些人盗采,群众阻止,黑社会和公安人员进行报复。

行政区域:廉江市  污染类型:土壤、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廉江长青岭背下水库总干渠中垌桥下堆满了垃圾,造成桥底土壤污染。现动工将污泥挖出转卖的问题。经查,中垌桥属于国道G228的一座小桥、桥下是长青水库干渠。现场检查时,发现桥下干渠及两边斜坡周围生长较多杂草杂木,覆盖长度约30多米,斜坡上无农作物种植及建筑。草木下存在少量旧衣服等生活垃圾,并无臭味。由于上游水渠维护,下游农田引溉等原因,该桥正下方渠道已经干涸,下游存在少量清水。桥底土壤并无发现挖走污泥痕迹,现场发现的垃圾均为生活垃圾,土壤表面无明显污染迹象。中垌桥属于镇政府重点管控路段,此前已经树立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并在桥段四周拉起铁网进行封控。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9月7日下午,廉江市青平镇开展垃圾清理工作,现场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关于长山河、龙潭子河段,有人名为清理河道,实为偷取河沙的问题。经查,群众上述反映偷取河砂的问题地点是廉江市长山河青平镇段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及廉江市香山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现场,2019年以来,按照《廉江市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廉府办〔2018〕9号),廉江市分别组织实施长山河、香山河等清淤防洪治理工程,2项工程分别经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清淤防洪治理工程主要任务为清淤疏浚,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资金主要由廉江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其中,廉江市香山河清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0年6月1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完毕,施工中标单位为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廉江市长山河青平镇段清淤防洪治理工程于2020年9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完毕,施工中标单位为广东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由于河道中的清淤物含有较多的砂料,长山河和香山河的清淤物由施工单位依照相关手续全部交付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负责后续管理和处置。市政府监督机构全程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或项目法人不得非法私运、私售河砂。在实施的长山河和香山河项目中,项目法人将清理出来的清淤物全部交由国资公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并由其负责后续交运处置工作。长山河和香山河的河道清淤工程依法依规,群众反映长山河、龙潭仔河段,有人名为清理河道,实为偷取河沙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沙铲河河沙被车田村某些人偷取,群众阻止,黑社会和公安人员进行报复,希望督查组亲自督察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河流为沙铲河,流经雅塘镇车田村村前河段约600米。群众反映雅塘镇车田村村前河段涉嫌人工偷挖河砂的问题确有存在,廉江市执法人员不定时多次到上述河段进行巡查伏击,并暂扣三轮车、铁铲等一批采砂工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查阅广东省警务综合信息平台,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没有发现有群众报警有人在雅塘镇车田村偷挖河沙的警情。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并向相关人员了解,未发现群众因向政府部门举报相关人员非法采砂问题或阻止相关人员非法采砂被黑社会人员或相关公安人员报复的情况。群众反映沙铲河河沙被车田村某些人偷取,群众阻止,黑社会和公安人员进行报复的问题部分属实。廉江市执法人员多次到上述河段进行巡查伏击,并暂扣一批采砂工具。

本部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对于中垌桥下堆满垃圾的问题,9月7日下午,廉江市青平镇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迅速组织钩机和垃圾清运人员开展垃圾清除工作,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垃圾堆放点下土壤进行取样检测,9月16日可出检测结果。二是雅塘镇车田村村前河段有人涉嫌人工打击偷挖河砂的问题基本属实,廉江市执法人员多次到上述河段进行巡查伏击,并暂扣一批采砂工具。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镇政府的属地责任,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加大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巡查力度,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同时,加大对周围村庄村民生态环境意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标本兼治。待土壤检测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二、加大对廉江市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非法盗采河砂的执法巡查监管力度。一是要求涉及河道清淤防洪治理工程的镇、村两级河长加强对辖区河段的巡河履职和监管;二是通过悬挂横幅、树立告示牌、进村入户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知晓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配合和监督工程建设;三是2021年底前划定河道采砂禁采区并进行公告,坚决打击违法河道采砂行为。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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