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刑事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近日,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就李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举办了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该案的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等作了详细的阐述。随后,侦查机关代表结合廉江市该类案件的情况发表了意见,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不起诉处理的建议。接着,在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值班律师的相关陈述和意见后,三位听证员结合自身对该案的认识进行了现场提问、发表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不起诉处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作最后陈述时表示:“很感谢各位领导及听证员给我一个机会开这个听证会,作为一名经商人员,当时为了给工人发工资,及时回流资金,一时糊涂就虚开了增值税发票,本次案件后经过深刻反省,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守法经营,积极回报社会。”
检察官认为,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触犯了刑法,但其涉案金额刚达到立案标准,且有主动退税、投案自首情节,考虑到李某某是民营企业家,从服务营商环境整治、服务“六稳”“六保”的角度出发,检察机关决定对李某某从轻处罚,希望李某某在日后能改过自新,在企业经营中能够依法依规经营。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廉江市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释放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容错纠错的司法温度,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