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湛江市美丽宜居示范村(经开区)现场会召开,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全市16条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的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大历史任务,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县镇村各级干部要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新征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行动,是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根据市统一部署,全市先行打造16条美丽宜居示范村,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打造一点、辐射一片。全市村庄要以这16条美丽宜居示范村为样板,对标先进、奋起直追、努力比拼、赶超争先。要加强规划引领,加强环境整治,加强产业融合。
会议强调,要直面困难,多跟短板“碰碰硬”。在市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将作为示范村建设完成的重要验收标准之一。要认真做好省级涉农资金储备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引入政策、行业资金和其他建设力量,助力示范村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破除“干完就行”想法,摈弃“过关就好”观念,要巧思巧干,通“中阻梗”、除“绊脚石”、打破“藩篱”,真正做到矛盾面前不绕道、问题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退缩。
今年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要列入2021年度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督查以及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评价的内容和指标。市委统战部和市农业农村局要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