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海口、湛江两地法院在海口中院共同签署《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加强合作互助,协同提升司法服务大局能力,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海口、湛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海口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柏桢,湛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雄出席签约仪式。
按照协议内容,两地法院将紧扣服务保障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服务保障打造现代化综合性交通枢纽、共建产业合作园区、现代服务业合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琼州海峡两岸稳定和谐绿色生活圈五个方面加强司法协作,建立定期交流、平台共建、业务培训、工作宣传、舆情应对等五个工作机制,协同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