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复工复产、复学复游、复商复市稳步推进,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向好,湛江城乡居民收入同比保持明显增长。前三季度,湛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159元,同比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同比增长11.5%;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19.0%,两年平均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7.2%。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81元,同比增长1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同比增长14.3%。
【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农村增速高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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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城乡看,我市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11元,同比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47元,同比增长11.9%,同比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9.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由上年的1.73倍下降为1.72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全省及湛江居民均收同比增速(%)
前三季度,湛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1.8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8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国高1.4个百分点,比全省低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国高0.3个百分点,与全省农村增速持平。
居广东沿海经济带7市前列
从广东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7市来看,湛江全体居民收入同比增幅比汕头市低1.9个百分点,位居第二;收入绝对值低于汕头市和阳江市,位列第三。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低于汕头市,位列第二;增速低于汕尾市和潮州市,位列第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第五、绝对值居第六。
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经营、财产收入增势强劲
前三季度,湛江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561元,同比增长7.5%,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54.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5.1%,居四大类收入之首。其中,三季度末农村劳动力从业时间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从业人员月均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外出从业和本地非农从业的月均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10.7%,推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尤其年初农产品和水产品价格较高;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主动对表对标最高最优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快促进实体经济发展。2021年1—8月,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4.02万户,同比增长8.1%;新登记企业9914户,同比增长24.0%。有力带动居民经营收入增长。前三季度人均经营净收入3700元,同比增长28.3%。随着湛江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健运行,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及房屋市场价值等财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此外,湛江市出台提升居民养老金、惠农补贴等政策,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带动居民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乡村振兴带动村集体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居民从村居集体获得的分红也不断增加。前三季度,湛江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387元,同比增长18.1%;人均转移净收入4510元,同比增长7.5%。
【居民消费支出全面增长】
生活消费支出较快增长
今年以来,湛江市在做好疫情防控举措下,持续实施促进居民消费相关政策,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延续了上季度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前三季度,湛江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81元,同比增长15.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118元,同比增长12.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999元,同比增长17.1%。
八大类支出保持全面增长
从八大类消费支出看,食品烟酒支出增幅最低,同比增长9.8%;食品烟酒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40.6%(恩格尔系数),与上年同期比下降4.2个百分点,比上一季度环比下降1.2个百分点,逐渐回落至疫情前水平。随着国内疫情形势得到控制,学校全面恢复正常上课,各类文体娱乐场所正常经营,加之清明、“五一”和暑假等节假日外出旅游人数逐步恢复,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幅位居首位,同比增长54.9%;其次是医疗保健、衣着和其他用品服务支出,分别增长36.2%、31.2%和23.7%;居住、交通通信和生活用品及服务分别增长14.6%、16.3%和6.0%。
【展望和建议】
去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市居民收入在去年一季度降至谷底,随着疫情防控逐见成效,去年二季度之后开始逐步回升走高。从今年二季度开始,由于收入基数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增速开始逐季回落,预计全年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还将进一步收窄,但仍处于平稳增长合理区间。
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指出,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居民增收的相关问题,包括居民收入水平仍有差距、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居民增收渠道窄、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较缓等。其建议,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多措并举促进居民持续增收,激发居民消费。建议要加强就业创业帮扶,拓宽居民就业渠道,稳固就业形势;提升社会保障力度,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低收入群体就业保障机制,提高低收入家庭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稳控房价和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居民住房、教育和养老医疗负担,扩大多元化消费;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结构优化,深化农村改革,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