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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检察院:以“求极致”精神打好扫黑除恶斗争“常规战”

2021-11-12 11:45 湛江日报  

近日,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经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沈标获“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经开区检察院获“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作为先进集体代表作大会发言。

自2018年专项斗争以来,经开区检察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以“求极致”的精神打好专项斗争的“常规战”,坚持不懈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履行检察职能,有力打击犯罪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时间回到去年6月5日,经开区法院依法对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智强等38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宁智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黑老大”的财富梦就此粉碎。

据悉,宁智强涉黑案是广东省公安厅和广东省检察院联合督办的全省十大涉黑案件之一,也是湛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宗适用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涉案人数多,涉嫌罪名多,涉及面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共查封、扣押、冻结总资产初步估值约21亿多元,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为此,湛江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区两级院组成的专案组,由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担任组长,市、区两级院业务骨干为成员。经过六个多月的努力,专案组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400多册,整理制作多种辅助图表,完成该案2000多页、120多万字的《审查报告》,经反复推敲最终制作了60多页、3万多字的《起诉书》。

该案经湛江经开区法院一审、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被告人被判决一年三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的刑罚,在检察机关办案期间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零舆情”,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最终,该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佳典型案例,办理该案的经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表彰为“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这是经开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的鲜活缩影。自专项斗争以来,经开区检察院共依法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50件123人,依法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46件188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涉黑恶案件共13件177人。

推进“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

牟取不义之财、攫取非法利益,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在坚持强力“打伞破网”的同时坚决“打财断血”,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在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上,经开区检察院始终运用检察智慧依法紧追不放。

在经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45件涉黑恶案件中,移送法院的涉案资产高达37003.58余万元(不含未估值的财产),其中宁智强涉黑案仅扣押现金存款就达3.6亿余元,还涉及大量股权及土地、汽车等财产,累计执行财产刑及追缴赃款赃物约18.69亿元,是广东省执行到位最多的涉黑案件。

“宁智强涉黑案涉案财产的来源、权属错综复杂,且宁智强对涉案财产均不供认。”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专案组严审细查120册财产卷宗,强化与侦查机关的分工配合,最终确定立足于依法没收宁智强个人全部财产、铲除该组织经济根基的财产处置总思路,建议侦查机关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同时,专案组仔细核对银行流水明细、会计出纳账册,一一确定财产的权属后形成表格证据,使在案财产名目、权属一目了然。

在庭审中,公诉人出示大量的事实证据并释法说理,宁智强最终供认了财产权属问题。目前,经过湛江两级法院审判,已追缴入库资金4.92亿元。

坚持以案促治,推动综合治理

风光旖旎的鹤地水库,被称为湛江人民的“大水缸”。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竟打起了“大水缸”的主意。

2009年以来,邓某礼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廉江市石角镇大岭头、洞宾桥村鹤地水库库区内开设采砂场,购置了采砂船、快艇、铲车等抽砂设备,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纠集邓某城、官某志等19人在鹤地水库非法抽砂销售牟利。上级将该案指定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同时,经开区检察院民行控申检察科也成功办理了上级指定管辖的督促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是经开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理邓某礼等22名犯罪嫌疑人(涉恶案件)涉嫌非法采矿等六项罪名一案中,发挥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的作用,及时将该案中发现的非法砍伐、非法占用公益林及农用地等危害公共利益线索移送民行部门。

该案的办理,一方面彰显了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另一方面,展示出检察机关强化部门之间联动的效能,在办案中及时发现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移交公益诉讼线索,增强了监督合力,提高了监督质效。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到信息多向互联互通,坚持“以案促治”,推动综合治理。

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发动群众

自专项斗争以来,经开区检察院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发动群众。其举办“法制三进”,组织40名基层一线法律工作者成立法治宣传团队,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扫黑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发放宣传单、粘贴标语,增强了群众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此外,在宣传方式上,经开区检察院创新结合传统习俗“年例”“文明清明、和谐清明”“送戏下乡”“三百”普法等活动,深入学校、乡村、以及人流量密集的农贸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共60场次,设宣传栏、横幅36条,发放宣传资料19000份。

与此同时,经开区检察院分别与经开区扫黑除恶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区国土资源局、泉庄街道办、乐华街道办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共制作200份扫黑除恶宣传横幅悬挂在辖区内各街道,加大专项宣传力度。

据悉,经开区检察院积极配合上级检察机关及区扫黑除恶办报送专项斗争宣传材料,其中宁智强涉黑案宣传材料入选广东省、全国扫黑除恶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上主题展览馆以及广东新闻频道栏目,工作成绩及展品质量得到广泛肯定。


作者:记者 林宇云 通讯员 林春梅 陈思亮
编辑:张雅婷

近日,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经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沈标获“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经开区检察院获“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作为先进集体代表作大会发言。

自2018年专项斗争以来,经开区检察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以“求极致”的精神打好专项斗争的“常规战”,坚持不懈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履行检察职能,有力打击犯罪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时间回到去年6月5日,经开区法院依法对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智强等38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宁智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黑老大”的财富梦就此粉碎。

据悉,宁智强涉黑案是广东省公安厅和广东省检察院联合督办的全省十大涉黑案件之一,也是湛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宗适用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涉案人数多,涉嫌罪名多,涉及面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共查封、扣押、冻结总资产初步估值约21亿多元,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为此,湛江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区两级院组成的专案组,由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担任组长,市、区两级院业务骨干为成员。经过六个多月的努力,专案组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400多册,整理制作多种辅助图表,完成该案2000多页、120多万字的《审查报告》,经反复推敲最终制作了60多页、3万多字的《起诉书》。

该案经湛江经开区法院一审、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被告人被判决一年三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的刑罚,在检察机关办案期间实现了“零上访”“零投诉”“零舆情”,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最终,该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佳典型案例,办理该案的经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表彰为“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这是经开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的鲜活缩影。自专项斗争以来,经开区检察院共依法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50件123人,依法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46件188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涉黑恶案件共13件177人。

推进“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

牟取不义之财、攫取非法利益,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在坚持强力“打伞破网”的同时坚决“打财断血”,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在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上,经开区检察院始终运用检察智慧依法紧追不放。

在经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45件涉黑恶案件中,移送法院的涉案资产高达37003.58余万元(不含未估值的财产),其中宁智强涉黑案仅扣押现金存款就达3.6亿余元,还涉及大量股权及土地、汽车等财产,累计执行财产刑及追缴赃款赃物约18.69亿元,是广东省执行到位最多的涉黑案件。

“宁智强涉黑案涉案财产的来源、权属错综复杂,且宁智强对涉案财产均不供认。”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专案组严审细查120册财产卷宗,强化与侦查机关的分工配合,最终确定立足于依法没收宁智强个人全部财产、铲除该组织经济根基的财产处置总思路,建议侦查机关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同时,专案组仔细核对银行流水明细、会计出纳账册,一一确定财产的权属后形成表格证据,使在案财产名目、权属一目了然。

在庭审中,公诉人出示大量的事实证据并释法说理,宁智强最终供认了财产权属问题。目前,经过湛江两级法院审判,已追缴入库资金4.92亿元。

坚持以案促治,推动综合治理

风光旖旎的鹤地水库,被称为湛江人民的“大水缸”。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竟打起了“大水缸”的主意。

2009年以来,邓某礼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廉江市石角镇大岭头、洞宾桥村鹤地水库库区内开设采砂场,购置了采砂船、快艇、铲车等抽砂设备,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纠集邓某城、官某志等19人在鹤地水库非法抽砂销售牟利。上级将该案指定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同时,经开区检察院民行控申检察科也成功办理了上级指定管辖的督促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是经开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理邓某礼等22名犯罪嫌疑人(涉恶案件)涉嫌非法采矿等六项罪名一案中,发挥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的作用,及时将该案中发现的非法砍伐、非法占用公益林及农用地等危害公共利益线索移送民行部门。

该案的办理,一方面彰显了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另一方面,展示出检察机关强化部门之间联动的效能,在办案中及时发现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移交公益诉讼线索,增强了监督合力,提高了监督质效。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做到信息多向互联互通,坚持“以案促治”,推动综合治理。

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发动群众

自专项斗争以来,经开区检察院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发动群众。其举办“法制三进”,组织40名基层一线法律工作者成立法治宣传团队,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扫黑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发放宣传单、粘贴标语,增强了群众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此外,在宣传方式上,经开区检察院创新结合传统习俗“年例”“文明清明、和谐清明”“送戏下乡”“三百”普法等活动,深入学校、乡村、以及人流量密集的农贸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共60场次,设宣传栏、横幅36条,发放宣传资料19000份。

与此同时,经开区检察院分别与经开区扫黑除恶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区国土资源局、泉庄街道办、乐华街道办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共制作200份扫黑除恶宣传横幅悬挂在辖区内各街道,加大专项宣传力度。

据悉,经开区检察院积极配合上级检察机关及区扫黑除恶办报送专项斗争宣传材料,其中宁智强涉黑案宣传材料入选广东省、全国扫黑除恶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上主题展览馆以及广东新闻频道栏目,工作成绩及展品质量得到广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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