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闻县公安局连续捣毁非法存储私炮窝点3个、非法运输危险物质2起,抓获违法人员8人,查获私炮成品近23吨。
1月6日23时许,违法人员吴某河在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非法运载5.26吨爆竹,途经五一农场路口处被徐闻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春节临近,徐闻警方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涉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2021年12月19日凌晨1时许,违法人员罗某生、黄某超在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号牌为桂E611XX货车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非法运载9.51吨爆竹,途经徐闻县火车站路口路段时被徐闻县公安局民警查获。24日18时许,徐闻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人员叶某儒在未办理《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位于徐城镇徐城街道的家宅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5吨。26日15时许,徐闻县公安局民警查获违法人员劳某迎在未经办理《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城北乡北桥村莫某栋家宅瓦房内非法储存0.3吨烟花爆竹。29月22时许,徐闻县公安局民警在南山镇高宅村北侧一猪棚内发现违法人员黄某祥、黄某川在未办理《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爆竹6.36吨。
目前,违法人员罗某生、黄某超等4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违法人员叶某儒、劳某迎4人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缴获的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已由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统一销毁。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属国家法律规定的爆炸性危险物质,未经许可私自运输、大量存储,不仅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而且是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警民携手,共铸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