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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收费保管员的培训及监管

2022-01-23 10:25 湛江日报  

杨女士:2021年12月17日14:50左右,我将其电动车停放在开发区人民大道中祺祥大厦南面的人行道(开发区第二小学旁),被一名身着黄马甲的交投工作人员收取1元的停车费。我经常在此处停车,一直以来均没有收过停车费。这样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一、经我司工作人员与杨女士进行沟通,其反映2021年12月17日14时50分取车离开时,收费员收取其一元停车保管费,但没提供收费发票,其认为这种收费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且该段点并没有设置托管站收费管理。我司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后,已对该收费员进行了警告处理,同时按我司的投诉管理办法,扣罚其200元处罚金,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对于这次投诉,我司深表歉意。我司已与向杨女士解释清楚,杨女士对我司的工作也表示理解及认同。今后,我司将会进一步加强对收费保管员的培训及监管,提升收费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广大车主。


作者:记者林小军 通讯员陈海鹏整理
编辑:张雅婷

杨女士:2021年12月17日14:50左右,我将其电动车停放在开发区人民大道中祺祥大厦南面的人行道(开发区第二小学旁),被一名身着黄马甲的交投工作人员收取1元的停车费。我经常在此处停车,一直以来均没有收过停车费。这样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一、经我司工作人员与杨女士进行沟通,其反映2021年12月17日14时50分取车离开时,收费员收取其一元停车保管费,但没提供收费发票,其认为这种收费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且该段点并没有设置托管站收费管理。我司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后,已对该收费员进行了警告处理,同时按我司的投诉管理办法,扣罚其200元处罚金,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对于这次投诉,我司深表歉意。我司已与向杨女士解释清楚,杨女士对我司的工作也表示理解及认同。今后,我司将会进一步加强对收费保管员的培训及监管,提升收费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广大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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