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市检察机关围绕保护“公益”这一主线,推进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产品。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94件,立案1140件,发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等诉前程序案件108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
挥好创新驱动“指挥棒”
激发公益诉讼统筹协调发展新动能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经开区、赤坎等地检察院迅速对辖区内多个街镇的农贸市场、散装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经营单位生产销售的散装食用花生油进行随机抽查,针对发现的部分压榨花生油的黄曲霉素B1含量已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危害人体健康的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23件,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经开区检察院办理的蒋某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出3000多万元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并获法院生效判决支持,是全市首例。
为了筑牢公益保护法治屏障,遂溪县检察院联合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排查,并对辖区14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走访调研,针对履职中发现的笔架岭战役纪念碑破烂残旧、碑文模糊不清、纪念碑四周杂草丛生的问题,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取得较好效果,还助力该县成功向省争取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维修资金282万元。经开区检察院针对辖区某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三万余条客户信息非法买卖并加以利用的问题,依法向湛江银保监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二批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市检察院强化创新推动,做精做优特色品牌。经开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市首宗涉环境保护税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该院针对辖区内10多家建筑施工单位存在未依法申报缴纳环保税的情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有效挽回国有财产107万余元。麻章区检察院针对发现的液化石油气服务站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向该区住建、城综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把好精准监督“风向标”
展现公益诉讼护航社会发展新成效
鹤地水库被誉为湛江人民的“大水缸”,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关注的重点。2021年以来,市检察院高度关注湛江市最主要饮用水源地——廉江市鹤地水库水源污染问题,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红湖农场养殖场排污污染鹤地水库的线索,市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件,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10件,并先后6次牵头召集属地党委政府、农垦局、红湖农场、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召开鹤地水库水源地污染整治联席会议,共商研究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不定期赴现场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近期,市检察院已协助党委政府完成鹤地水库红湖农场辖区禁养区内118家违规养殖场的拆除工作。
同时,市检察院突出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办理一批党委、人大、政府高度关注、当地群众反映强烈、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通过办案彰显检察担当。如徐闻县检察院办理的彭某等人污染和破坏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案标的高达325万。经开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居民楼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问题,依法向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7个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组织召开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书,共同研究解决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足、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难题”,有效推动辖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形成多部门联合治理的监管合力。雷州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内的旧“三鸟”批发、零售市场,污水未经任何无害化处置即露天排放到西湖水库的河沟中,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分别向西湖街道办、城综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全面取缔、拆除了雷州市旧“三鸟”市场,困扰市民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此外,市检察院强化示范引领,将遂溪县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示范点,召开现场会,推广遂溪的经验做法,并大力宣传干警先进事迹,通过示范引领,从而有效推动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据介绍,遂溪县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2021年,该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0件。
用好机制建设“助推器”
彰显公益诉讼优质高效发展新亮点
为了继续做细做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共开展联合巡河59次,共受理涉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1条,立案1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7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10件。2021年以来,雷州市河长办向雷州市检察院移送了涉河湖污染线索102条,雷州市检察院据此立案办理了一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开区检察院针对履职中发现的三号河渠中下游段存在河道水体黑臭、河道及岸边垃圾乱堆放等问题,分别向市、区两级10个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依法履职推动改善三号河渠涉案区域渠道的水环境质量。目前市、区两级职能部门针对三号河渠共完成投资近四千万元,整治工程已完成1900多米的污水截流和河渠整治。
市检察院强化内部协作,积极发挥“未检+公益诉讼”的办案优势,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守护暑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市共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坡头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开展专项活动,联合该区教育局、各镇(街)、相关中小学校以及村委会对辖区的海岸线、水塘、水池、矿坑等30处溺水隐患点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针对调查发现普遍存在的危险水域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所负责水域安全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坚持问需问计问策于民,市检察院对所有镇街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调研巡查,还实行全市两级检察院所有党组成员挂点121各镇街制度。所有党组成员带队深入镇街,召开调研座谈会,邀请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村委干部、学校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全面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建议,同时到一线巡查,深入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共立案5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主动协调本院未检、法警、技术等部门,下沉基层检察院开展集中巡查,深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近两个月来,通过巡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近300件。
市检察院坚持协作配合,加强内部一体化办案机制,印发《湛江市检察机关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的意见(试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就加强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机制达成一致意见,拓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来源。该院还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河长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费者委员会、市林长办、红树林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会签公益诉讼协作文件7份,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去年,湛江市检察机关创下多项纪录:发出检察建议数据排名全省第一;湛江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最高检第二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1份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采用;1篇文章刊登在《检察日报》;1篇经验材料被省委办公厅《每日汇报》采用;2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获湛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