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记者从湛江经开区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学会正确使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与保护自己,推动校园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共青团经开区委、区检察院和蓝天志愿者协会日前走进新民小学,开展“守护成长向校园欺凌说不”青少年自护主题讲座。(据2月23日《湛江晚报》)
最近几年,校园暴力与欺凌事件在我国各地不断上演,法院审结的此类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颗毒瘤。早在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这也是我国教育主管部门首次就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说明遏制校园欺凌、杜绝校园暴力蔓延已经刻不容缓。
校园出现暴力与欺凌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源还在于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普遍淡薄。更进一步说,是缘于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中道德、法制教育的缺位。青少年是人生观、价值观等形成的重要时期,可是现在从小学到大学,都把文化成绩作为考核学校、评估老师、评价学生的主要量化标准,隶属于德育的法治教育几乎成了空白。学生们不学法,不懂法,明明自己的行为已严重违法却不知道是犯罪,甚至还满不在乎,也难怪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欺凌者。
校园欺凌现象侵害不只是被欺凌者,更是整个社会的文明秩序和良好风气,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因此校园欺凌现象也不只是家长和学校应该关注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应该关注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通过调用法律资源,将校园欺凌问题纳入法治化的治理轨道,体现了思维创新。但是,要想让这一治理方案得到有效实施,最终还得依靠社会共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参与,只要各方都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和其作斗争,相信就不难根除校园欺凌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