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相继出台了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制度。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既要统筹发挥各行业、各部门作用,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体现城乡历史文化的综合价值。”在湛全国人大代表吴翔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很多地方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重任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最大的困难就是“缺政策、缺资金”。
底蕴深 历史名城遇挑战
雷州市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地道雷州人,吴翔一直为家乡厚重的历史文化骄傲。她向记者介绍,雷州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8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分别是始建于唐代的天下第一雷公庙——雷祖祠、宋代雷州唐氏墓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以始建于明代的“南天一柱”——三元启秀塔为代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雷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2处。另有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15处。此外,雷州市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80个,省级传承基地1个,生产性基地1个;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4人。
“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是雷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勋章,但同时它也意味着保护传承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吴翔认为,旧城风貌保护、老旧房屋修缮、市政设施改善等,资金需求量巨大。然而,由于管理职能分散、专项资金缺少、保护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雷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与传承正面临极大挑战。
破难题 文化古城焕新机
如何破解这一系列难题,使历史文化古城焕发新生机?
理论源于实践,经过充分的调研后,今年两会期间,吴翔提交了《关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议》。她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和资金支持。地方政府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吴翔认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可以着重从政策与资金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国家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定的政策倾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给予政府税收方面一定的优惠政策,为当地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条件,促进内生动力长远发展,不断壮大自身优势。
另一方面,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要依据各级事权做好资金保障,特别是国家应根据欠发达地区文化名城自身特点及条件,从国家层面落实帮扶政策,给予专项保护资金支持,并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