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湛江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和《中小学教师减负市级保留项目清单(第一批)》,并公布了相关的举报电话和邮箱。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该局公布了相关的举报电话和邮箱(湛江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759-3336260,举报邮箱:rsk3336260@163.com),请社会各界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湛江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和<中小学教师减负市级保留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内容予以监督。《湛江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涉及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适宜等事项。
记者注意到,《清单》中明确提出,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工作;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时,不得对中小学教师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变相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等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