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的需要,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4月8日凌晨,雷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龙门镇辖区内各类中小学和幼儿园暂停教学(恢复教学时间另行通知);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暂停营运,交警实行道路交通管制(视疫情发展形势随时调整);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点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单位内部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挡板分离等防疫措施;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二、全市各类封闭的公共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麻将馆、棋牌室、桌球室等)、文化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房、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等)、旅游景区的室内游乐项目暂停营业。
三、全市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演出、展销促销会等活动和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向属地镇(街)防控办报备,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严格快递物流管理。全市物流、快递、外卖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物流、快递、外卖人员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全市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企事业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并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六、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谎报疫情,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权威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