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雷州、遂溪两地首次联合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跨界巡河活动,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维护跨界河流的正常水事秩序,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
当天上午,雷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成忠,遂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德斌及雷州、遂溪河长办主要负责人、镇村两级河长等巡查组一行到南渡河的雷州市客路镇本立村委会段与遂溪县跨界的遂溪县文典爱民桥河段实地巡查。巡查中,巡查组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汇报,详细了解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质情况、沿岸生态河长制责任落实等情况,巡查中发现该河段杂草丛生,水浮莲茂盛等情况。双方就进一步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等提出建议。双方就进一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等方面进行探讨交流,希望建立工作台账,把线索、相关治理情况、各个制度推进情况形成台账,逐项落实销账,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成效。
据了解,雷州市、遂溪县跨界河流主要有南渡河、雷州青年运河、通明河、江洪河共4条。为进一步加强跨界河流治理和管理保护。按有关规定要求,雷州、遂溪签署了跨界河流市县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共同维护水序秩序。此次活动是实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后,两地检察机关首次联合开展巡河活动。
巡查组表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动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江河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的河湖治理体系重要举措。按照省、湛江市有关会议精神,开展河道巡查是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责的有力举措,是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案件的有效途径,通过实地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护好青山绿水。雷州、遂溪两地检察院领导表示,将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定期联合河长办开展巡河检查,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让公益诉讼真正成为河湖水生态保护的有力推手,用实际行动为雷州、遂溪“河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人和”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