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6日向廉江各相关经营者和企业发出提醒告诫书。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履行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商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投诉电话为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