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局预测,5月10至15日受高空槽和切变线共同影响,我市将有一次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过程。全市过程累计雨量140~250毫米,其中市区、廉江、遂溪、吴川180~250毫米,雷州、徐闻140~180毫米。
依据《湛江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相关单位会商结果,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5月10日1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有关预案要求,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加强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加强隐患排查和处置,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保安全。
湛江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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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经综合会商研判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1)九洲江、鉴江、南渡河单一流域发生 5~10 年一遇洪水;
(2)局部暴雨造成小型水库及塘坝可能出现险情;
(3)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并可能造成较严重内涝;
(4)经综合会商研判后认为需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况。
【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1)市三防办主任签发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部署防汛工作。
(2)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密切关注暴雨洪水动态,及时传达市三防指挥部的防汛工作部署;督促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防指挥机构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督促有关地区做好巡堤查险工作。
(3)相关单位派员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
(4)监测预报单位每 12 小时向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一次监测预报信息,视情加密报送。
(5)行业职能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
(6)综合保障部门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7)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
(8)新闻媒体单位向公众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包括预警信息、防御指引、抢险救灾动态及政府指令等。
(9)防汛重点单位(部门)还应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①市水务局督促本行业三防责任人上岗到位;组织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调度;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已建、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工作;密切监视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指导出险或可能出险水利工程的应急抢险;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和疏散转移工作。
②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③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促、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
④市气象局、省水文局湛江分局按要求落实短时临近预告机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受影响镇街的雨量信息,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发布短时临近强降雨天气预告。
(1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防指挥部贯彻落实市三防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视情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做好本辖区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