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深入开展,人们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已逐渐提高,但有人不仅自己骑车不戴头盔,还拍视频上传到网上炫耀……近日,湛江交警就接到这样一个举报。
近日,湛江交警抖音号接到网友视频举报称,遂溪县两名本地网红所发布的视频中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查看发现,举报视频中两名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行驶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引起网友关注,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前期遂溪交警大队和遂溪城东派出所联合调查,视频中违法驾驶人也是发视频的本人,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分别是遂溪县本地网红吴某伟、彭某猛,两人为朋友关系,经常合作拍摄抖音视频。在掌握相关信息后,湛江交警遂溪大队民警对吴某伟、彭某猛进行询问:在“网红街”东山北路拍摄抖音短视频是否是你们?民警指出视频中吴某伟、彭某猛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并列举了事故案例,指出了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和他们所违反的法律法规,对两人进行了安全教育,依法对吴某伟、彭某猛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吴某伟、彭某猛表示,经民警细心讲解教育,他们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同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传播正能量。
交警提示,网红也是公众人物,更要规范自己言行,谨言慎行,起到好的带头作用,传播正确的社会观念。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行为必须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