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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揭牌成立

2022-07-01 10:39 湛江云媒  

7月1日,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即日起开始全面、独立经办市本级医疗保障业务,这是我市落实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理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湛江医疗保障事业翻开崭新一页。副市长何嘉旻参加活动。

经湛江市委编委批准,设立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是市医保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医保中心成立后,市社保局原承担的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业务正式划转至市医保中心。

记者了解到,市医保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落实省、市城乡居民医疗、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承担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相关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用和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费用的审核与结算等工作。

“成立市医保中心,建设医疗保障系统上下贯通的业务经办队伍,将更好地提升医保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管理力、执行力。”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公共服务能力等涉及服务民生方面,能更好地精准施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破解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和湛江经济社会发展。

市医保中心成立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医保局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保障制度、医保信息化和经办队伍、经办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起覆盖广泛、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的医疗保障经办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温馨提示】

一、医保经办业务划转时间

(一)2022年7月1日起,市社保局停止受理各项医保经办业务,市医保中心正式承接受理市本级医保经办业务。

医保经办业务划转期间,受影响的相关业务受理和经办业务时段不计入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二、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地址及时间

(一)受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医保专窗。

(二)咨询电话:0759-3367913。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医保经办业务受理范围

市社保局原承担的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业务。具体受理事项如下:

(一)窗口业务受理事项

1.零星报销业务(含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零星报销)。

2.医保综合业务(含门特病种定点变更、城乡儿童重大疾病申请、职工医保补缴、居民医保退费、职工医保退费、异地就医备案、个账异地划拨、个账一次性支取、意外受伤审批、医保先行支付审批、医药机构定点申请及变更、门特病种手册发放、特殊人群参加居民医保、出具职工医保缴满年限证明、退休职工缴纳医疗补偿金、公务员补充保险征收、个人参保证明打印等)。

3.医保关系业务(含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人员信息维护、参保数据合并、职工医保退休状态变更等)

4.医保查询(含查询参保信息、缴费记录、医保报销、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等)。

(二)线上办理医保事项

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APP以及“湛江市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1.医保查询(含查询参保信息、缴费记录、医保报销、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等)。

2.待遇支付(含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支付、个账一次性支取等)。

3.异地就医(含异地就医备案、备案信息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等)。

4.其他业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在线缴费、个账一次性支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出具参保凭证等)。

作者:文/记者何有凤 通讯员莫文 图/记者何有凤
编辑:林霖
值班主任:何杰

7月1日,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即日起开始全面、独立经办市本级医疗保障业务,这是我市落实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理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湛江医疗保障事业翻开崭新一页。副市长何嘉旻参加活动。

经湛江市委编委批准,设立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是市医保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医保中心成立后,市社保局原承担的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业务正式划转至市医保中心。

记者了解到,市医保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落实省、市城乡居民医疗、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承担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相关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用和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费用的审核与结算等工作。

“成立市医保中心,建设医疗保障系统上下贯通的业务经办队伍,将更好地提升医保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管理力、执行力。”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公共服务能力等涉及服务民生方面,能更好地精准施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破解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和湛江经济社会发展。

市医保中心成立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医保局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保障制度、医保信息化和经办队伍、经办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起覆盖广泛、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的医疗保障经办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温馨提示】

一、医保经办业务划转时间

(一)2022年7月1日起,市社保局停止受理各项医保经办业务,市医保中心正式承接受理市本级医保经办业务。

医保经办业务划转期间,受影响的相关业务受理和经办业务时段不计入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二、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地址及时间

(一)受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医保专窗。

(二)咨询电话:0759-3367913。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医保经办业务受理范围

市社保局原承担的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业务。具体受理事项如下:

(一)窗口业务受理事项

1.零星报销业务(含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零星报销)。

2.医保综合业务(含门特病种定点变更、城乡儿童重大疾病申请、职工医保补缴、居民医保退费、职工医保退费、异地就医备案、个账异地划拨、个账一次性支取、意外受伤审批、医保先行支付审批、医药机构定点申请及变更、门特病种手册发放、特殊人群参加居民医保、出具职工医保缴满年限证明、退休职工缴纳医疗补偿金、公务员补充保险征收、个人参保证明打印等)。

3.医保关系业务(含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人员信息维护、参保数据合并、职工医保退休状态变更等)

4.医保查询(含查询参保信息、缴费记录、医保报销、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等)。

(二)线上办理医保事项

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APP以及“湛江市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1.医保查询(含查询参保信息、缴费记录、医保报销、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等)。

2.待遇支付(含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支付、个账一次性支取等)。

3.异地就医(含异地就医备案、备案信息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等)。

4.其他业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在线缴费、个账一次性支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出具参保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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