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各单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 3 号台风“暹芭”(热带风暴级)预计将于 7 月 2 日白天以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在阳江至湛江之间沿海地区登陆,对我市有严重影响。为切实做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全市从 7 月 1 日 12时起进入防风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市迅速动员,全力投入防风抗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驻湛部队,各有关单位要紧急动员起来,坚决贯彻落实李希书记、王伟中省长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清当前防灾抗灾的严峻形势,从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防御抗击台风“暹芭”各项工作。各县(市、区)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在一线督促落实,全力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坚决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千 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各地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各级防汛责 任人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市领导联系县、县领导联系镇、镇领 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对接机制,对危险区域进行拉网式全面 排查,切实落实人员转移“五个百分百”:出海船只百分之百回 港,渔排人员和海上风电平台施工人员百分之百上岸,回港船只 百分之百落实防御措施,四个区域(暴潮巨浪高危区、小流域洪 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百分之 百转移到安全地带,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 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特别要及 时转移留守儿童、独居老人、外来临时务工人员和居住在危房、 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沿海低洼地区、简易厂房、临时工棚的群 众。受台风直接影响的地区,要按照防风Ⅱ级响应的要求,采取 “六个停”措施:一停游,市区所有旅游景区停止开放、人员全 部安全转移;二停课,学校全部停课;三停航,所有水域渡口停 航;四停工,所有建筑工地停止施工;五停电,所有建筑工地和 陈旧供电区域及临时搭建供电线路停电;六停聚,所有公众聚集 场所停止活动。安排人员在安全区域防灾避险,尽量不要外出, 避免人员伤亡;要开放临时避风安置点,妥善安置转移人员。对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 责任。
三、加强风险防控,抓紧做好查险排险工作
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深刻总结和反思以往防御类似台风的 经验和教训,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查险排险工作进行再检查、 再落实,扎实落实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要排查城市各类建筑物 和设施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广告牌 等进行全面加固。要排查城市内涝风险,对易涝黑点、排水管网 和涵闸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落实低洼地区防洪排涝措施。 要排查企业厂矿安全隐患,加强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等重大危 险源监管,提高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能力,坚决防止次生灾害发 生。要排查高速公路关闭封停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做好群众疏散、 车辆分流的计划和衔接,及时引导公众有序防风避险。
四、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落实防御措施
气象、海洋环境监测、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态, 加强对台风、暴雨、暴潮、海浪水情等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确保信息发送到位,为台风防御提供科学依据。要根据台风的行 进路线和风力范围划定强风危险区域,做好抗风能力低建筑物内 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要根据风暴潮增水预报和海堤防御能力, 划定暴潮巨浪高危区,做好沿海低洼地带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 要根据降雨预报,划定城市内涝和地质灾害高危区,落实人员转移和防御措施。要加强对水库、水电站、堤围、水闸和在建工程 等的巡查值守,切实落实工程行政责任、技术责任、巡查责任, 防止漫堤(坝)、溃堤(坝)等重大险情发生。要加强对地质灾 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
五、加强对台风防御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党委政府领导下 的三防指挥部门统一指挥调度
应急管理、宣传、财政、公安、教育、民政、自然资源、住 建、城综、交通、水务、消防救援、农业农村、气象、海洋、水 文、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 作,形成防台风工作合力。有关单位要提前向灾害易发区域预置 救援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扎实做好救援抢险准备工作。各新 闻媒体要滚动播报台风最新动态,宣传科学防风知识,提高广大 群众的防风避险意识,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当前,台风“暹芭”已逼近我市,全市人民要紧急行动起来, 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克服 困难,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夺取防御台风“暹芭”工作的 全面胜利。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