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养,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湛江交警结合《全省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各辖区大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据8月7日《湛江日报》)
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我市自2013年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以惠及民生为根本目的,大手笔投入打造各项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容环境越来越好,文明程度也是越来越高。但是,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也使得道路交通环境日趋恶化,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时有发生,交通事故不断。
交通安全法规是用来保障交通安全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驾驶员一样,都是交通法规的受益者,理应自觉遵守,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也需要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但现实中,总有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司机和行人以身涉险,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些人不能自觉依照文明道德、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事,克服不了从众的心理影响,这显然也是和交通文明意识缺失有关。
文明、道德作为一种文化软实力,对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发展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让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道德,并且形成一个城市的交通文明和交通文化,这要靠市民自觉守法意识的培养。也只有每一个人都具有较强的自觉守法意识,都对社会安全承担一定的义务,才能创造自觉守法的社会“大环境”,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系数。
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重在自觉行动。这就需要广大市民能从我做起,自觉纠正闯红灯、逆向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成为文明交通践行者和推动者,使文明出行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态度、湛江的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