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是你们改变了我们家庭的命运。”在老人的家中,老人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这是日前市检察院检察官对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人回访的一幕。
司法救助
为困难家庭雪中送炭
前不久,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来到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请问这里是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吗?”“是的,大爷,您请坐。请问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忙吗?”看到老人家满头是汗,检察官陈小敏连忙招呼他,给他递了杯水。
老人接过水,慢慢坐了下来,从裤兜里掏出一张手写申诉书,“我是为我孙女的案件来的,听说检察院作了不起诉决定,我不服。”
“大爷您别着急,有话慢慢说。”检察官连忙安慰道。从老人断断续续的描述中,得知他的孙女小玲(化名)今年16岁,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小玲的亲生母亲已去世,父亲患有精神疾病被送强制医疗,而继母在外打工养家。而小玲因患有精神疾病,没有自我保护意识,老人也没有经济能力让她接受正规的治疗。
多年的接访经验告诉陈小敏,小玲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司法救助能够帮助这个家庭摆脱目前的困境。于是,一方面她安排工作人员记录好老人诉求,告知他应该补充的申诉材料,引导他依法申诉。另一方面,她告诉老人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将该院编印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须知》的宣传册交给他,向他详细解释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办理司法救助的程序规定。
老人离开后,陈小敏立刻将信访人的情况向办理该案的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通报,让他们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如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工作。
三天后,检察官接到该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负责人的电话。他们经过实地走访,认为该信访人符合救助条件,申请与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
市检察院与遂溪县检察院联合对小玲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共计11万元。为解决小玲的治疗问题,监管该救助金的使用,经与小玲的家人协商,检察机关联系了精神病院接收小玲对其进行治疗,防止其病情恶化,确保救助金真正用于小玲的治疗及生活支出。
坚持“应救尽救”
让暖心工程更有温度
国家司法救助融合了司法正义与温度,是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全省首创“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镇(街)综治联动机制”,开拓出一条有特色、出成效、齐参与的“造血式”的司法救助之路。
近两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均居全省第一,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表现突出单位,办理的梁氏兄妹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典型案例”,涂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五大涉军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湛江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国家司法救助是暖心工程、民心工程,我市检察机关秉着“应救尽救”的原则,用心对救助对象进行司法救助。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5件,经审批,实际救助59件253人,发放金额259.8万元,救助件数同比上升110.7%,全省排名第二,救助金额上升163.22%,全省排名第二。
接下来,我市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使社会的困难群体得到更全面、更深入的保护,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