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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等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原创 2022-09-04 21:24 湛江云媒  

9月4日,记者从湛江海关获悉,海关总署于8月30日发布了2022年第79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此次目录调整将对湛江市的钢丝绳、钢管等进口企业带来利好,企业在进口该类产品时将无需等待检验结果即可放行使用,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节约仓储物流成本。

据了解,《公告》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对涉及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电子行业加工设备、干燥器设备及器具等87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的商品,取消海关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湛江海关温馨提示,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后,企业进口时要注意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索要商品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等,确保商品质量安全。海关每年仍会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开展法定检验商品以外抽查检验,抽查范围可留意海关总署公告。

今年以来,湛江海关持续深化“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实施”等检验监管方式改革,科学优化检验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加快大宗资源性商品流通速度,促进地方外贸保稳提质。


作者:记者陈彦 通讯员吴世平 那丽娜 刘鹏飞
编辑:徐卫民
值班主任:何杰

9月4日,记者从湛江海关获悉,海关总署于8月30日发布了2022年第79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此次目录调整将对湛江市的钢丝绳、钢管等进口企业带来利好,企业在进口该类产品时将无需等待检验结果即可放行使用,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节约仓储物流成本。

据了解,《公告》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对涉及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电子行业加工设备、干燥器设备及器具等87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的商品,取消海关监管条件“A”,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湛江海关温馨提示,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后,企业进口时要注意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索要商品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等,确保商品质量安全。海关每年仍会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开展法定检验商品以外抽查检验,抽查范围可留意海关总署公告。

今年以来,湛江海关持续深化“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实施”等检验监管方式改革,科学优化检验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加快大宗资源性商品流通速度,促进地方外贸保稳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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