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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小区配套加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2022-11-04 11:07 湛江日报  

佚名:坡头区海湾南路的恒大绿洲小区目前未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议尽快覆盖,便民利民。

坡头区人民政府:南调街道办事处经查,既有物业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的要求,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仅对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出具同意安装的意见。而个人申请安装固定车位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目前不具备消防及广东省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无法满足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因此物业管理单位无法为业主开具安装充电桩证明。


作者:记者林小军 通讯员陈海鹏
编辑:岑川
值班主任:何杰

佚名:坡头区海湾南路的恒大绿洲小区目前未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议尽快覆盖,便民利民。

坡头区人民政府:南调街道办事处经查,既有物业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的要求,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仅对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出具同意安装的意见。而个人申请安装固定车位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目前不具备消防及广东省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无法满足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因此物业管理单位无法为业主开具安装充电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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