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文明之举都是细小的,比如大妈看到我的电动车前灯在大白天里还亮着,微笑提醒“阿妹,你车灯未关。”比如尊重规定尊重他人,自觉不带爱犬爱猫到公园里方便污染绿地,还比如顺手扶起倒下的自行车,比如拿出一张纸巾包住吐出的脏物扔进垃圾桶里,等等等等,点点滴滴,如阳光下的水滴闪耀文明的光芒与温暖。
创建一座文明城市,除了硬件建设,还需要汇聚很多很多这些文明之举。而这些行使文明之举的主动权在于你我他。一件细微的事,其实也能令人感动,曾记得有一次我的电动车没电了,刚好路过一间摩托车修理店,我问店家能否借我充电一小会以开动回去附近的小区,店家大哥二话不说就递来插座,完全没有提他店里有收费的充电桩。这些举动看起来虽小,但对于遭遇中的人却是如雪中送炭,即使炭火再小也是温暖至极。这种温暖时刻,正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精神所在。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主动行使这些文明之举,营造万千个温暖时刻,那么相信我们距离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就不远了。
所以,我想应该让更多的市民乐意并愿意甚至爱上行文明之举。这是一项长期的犹如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是值得我们创建部门思考。
近日,听闻《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在即,我想有关部门肯定会多措并举地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引导市民知晓、理解法律法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引导大家自觉尊法守法、用法。但是我认为除此之外,更加需要通过各类媒体,多形式、多载体宣传实实在在的文明之举,搭建一座“桥梁”,让法规条文“活起来”,将一字一墨转化成可感可传递的正能量,让文明风润物细无声般潜移默化地引导市民自觉构建遵从法律、尊重公序良俗的内心法则,主动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多做文明事、说文明话,自觉地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更好地共享文明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