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11月16日,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发出《关于景区防火禁火的通告》:现已进入秋冬防火期,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于森林火灾的防范意识,预防景区内火灾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景区资源可持续发展,现就景区防火有关事宜进行通告。
该《通告》指出,游客、单位、个人及住户进入景区,必须执行以下规定:在湖光岩景区范围内户外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湖光岩景区范围内户外禁止以下行为: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焚烧垃圾、吸烟、烧纸、烧香、烤火、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进入景区内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防火条例,自觉履行防火义务,遵守防火规定。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湛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有关规定行为者,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已明确规定:禁止在景区内烧烤、自带炊具煮食。违反该规定的,由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反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罚款。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中心敬请广大游客,请自觉严格遵守湖光岩景区管控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好景区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