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疫情相关政策的调整优化
近期不少市民纷纷购买常用感冒药品
部分市民反映这些药物出现断货后大幅涨价
在网上甚至出现
连花清瘟单盒卖上百元的现象
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月7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
向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
及相关单位发布通告
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
哄抬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告指出,相关企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在生产、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连花清瘟、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
同时,相关企业、经营者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
12315、12345热线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