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12月9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央及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见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湛江。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刘红兵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曾进泽出席会议。
刘红兵强调,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的重要位置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要对标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认真对照中央以及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施工图和路线图,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努力在新征程上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湛江。要坚持依宪施治,全面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坚持科学立法,努力以良法保善治,让地方法规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坚持严格执法,努力打造法治政府,持续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坚持公正司法,牢牢守住司法公平正义底线,更好发挥司法在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体系、建强法治队伍,高度重视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对照考评标准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保障法治湛江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我市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湛江市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坡头区、遂溪县、市教育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汇报。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市、区)党(工)委或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有关副秘书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