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湛府规〔2022〕1号)规定市区如下闭环区域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海岛大桥——疏港大道——疏港大道(S293省道)与G228国道交叉路口——G228国道——G228与瑞云北路交叉路口(南亚郦都旁)——G228国道——G228国道与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交叉路口——调顺跨海大桥——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海东快线交叉路口——海东快线——海东快线与南三大桥交叉路口——东海岛大桥 除市区闭环区域之外,全市以下场所及地点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四)公园、绿地、景区、苗圃、湿地等重点防火区;(五)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六)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九)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十)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仓库、停车场;(十一)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十二)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编辑:王闻闻 值班主任:何杰
注意!注意!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湛府规〔2022〕1号)规定市区如下闭环区域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海岛大桥——疏港大道——疏港大道(S293省道)与G228国道交叉路口——G228国道——G228与瑞云北路交叉路口(南亚郦都旁)——G228国道——G228国道与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交叉路口——调顺跨海大桥——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海东快线交叉路口——海东快线——海东快线与南三大桥交叉路口——东海岛大桥 除市区闭环区域之外,全市以下场所及地点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四)公园、绿地、景区、苗圃、湿地等重点防火区;(五)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六)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九)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十)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仓库、停车场;(十一)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十二)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