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全会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始终贯穿着“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彰显岀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初心使命。
人民,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个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就是要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
《决定》提岀的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将国家发展的“大图景”与人民群众的“小目标”统一起来,每一项都与人民息息相关,每一项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每一项都在夯实民生之基、厚植人民福祉。只有围绕发展所需,顺应民心所向,才能更好引导人民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好地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到推进改革中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改革推向前进,就是把为人民造福的事办好办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该做的做起来,把能做的做到更好。抓改革、促发展,归根结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湛江市正在全面推进城市文明建设工作,各级始终坚守的目标就是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建设文明城市就是一项“从文明出发,让民生落脚”的民生工程,就是让“民生愿景”变为“幸福实景”的民心工程。
深入推进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活动,要以市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说话,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让现代化更好回应人民各方面诉求和多层次需要。广大市民群众就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主体,是文明城市建设的受益者,是最有权利的评判者,是最有能力的发言者。建设文明城市正是体现出三中全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的基本遵循;体现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根本理念;体现出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增进人民福祉的建设目标。
文明城市建设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持人民至上,想人民所想,践人民所嘱,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要深入群众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要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事难事愁事,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今年7月下旬,一位88岁的老阿婆在湛江日报上看到《问卷入户文明入心》的报道,联想到她居住的湛江科学馆住宅楼后面有一块荒地杂草丛生、蛇鼠出没,废弃物堆积,脏乱差现象严重,于是提笔向市创文办写了一封信,如实反映问题,希望能得到解决。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文明办领导看到这封信后,非常重视,要求督导组尽快派人去现场察看,并向霞山区文明办反聩。霞山区文明办当即牵头组织解放街道等有关单位领导现场调研,制定整治方案。9月20日,霞山有关单位派出挖掘机和汽车开进现场,20多名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挥汗战斗,将垃圾杂草一一清理干净。市文明办也组织人员到现场参与清扫并做好督导检查。老阿婆完全没有想到她的那封信能带来那么大的反响,感动的一个劲地说着“谢谢、谢谢!”
一封普通的市民来信,引发出一个感人的故事;一次彻底整治脏乱差,诠释了“民呼我应、民需我为”的责任担当;一场市和区文明办联合行动,呈现岀文明使者心系百姓、情为人民的生动场景;一次便民利民的真情服务,增强了市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无比信任。
文明城市建设永远在路上。着眼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湛江城市建设的需要,我们还要聚焦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交通秩序等重点部位的整治,要搞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做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设施配置和管理;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实打实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到人民群众期盼什么就努力做好什么,人民群众反对什么就努力整改什么;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市民群众在文明城市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和便利,尝到更多甜头和好处。
(作者为湛江日报原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