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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线下取钱赚佣金?

4名男子被刑拘

2024-12-26 15:28 湛江晚报  

近日,吴川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海宁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涉嫌“取现洗钱”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人。

据介绍,11月中旬,吴川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疑似有一个为诈骗分子“取现洗钱”的犯罪团伙在吴川市海滨街道活动。该局刑侦大队迅速联合海宁派出所根据该线索展开侦查。通过缜密研判、追踪,一个以黄某杰(男,26岁,吴川市人)为首,团伙成员包括黄某华(男,26岁,吴川市人)、黄某雄(男,24岁,吴川市人)、林某康(男,27岁,吴川市人)等人,专门从事“取现洗钱”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办案民警通过摸排,发现该团伙成员居住的出租屋。12月1日,办案民警果断采取行动,在吴川市海滨街道一出租屋成功抓获该犯罪团伙成员林某康、黄某华、黄某雄三人。通过现场突审,3人交待了黄某杰居住的出租屋位置,民警立即组织抓捕,在黄某杰居住的出租屋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黄某杰、林某康、黄某华、黄某雄等人对其以为诈骗分子“取现洗钱”的方式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该4人的供述,该团伙以黄某杰为首,负责指挥、下发取现任务,林某康、黄某华、黄某雄3人负责取款,黄某杰按照每取现1万元每人抽佣100元的比例分成给林某康、黄某华、黄某雄3人。

经查,自2024年11月中旬以来,该犯罪团伙由黄某杰与上线的诈骗分子联系,取得被害人“扫码取现”的二维码后,交由黄某华、黄某雄、林某康3人分别在不同银行的柜员机取现,并由黄某华、黄某雄、林某康3人驾车到廉江、赤坎、霞山等地,将抽取佣金后的现金交付给诈骗分子。黄某杰则在交易中赚取诈骗分子支付的虚拟币。经核实,该犯罪团伙共计取现诈骗分子赃款达70多万元。

目前,黄某杰、黄某华、黄某雄、林某康等4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记者林明聪 通讯员李昊珉
编辑:岑川
值班主任:李映霞

近日,吴川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海宁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涉嫌“取现洗钱”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人。

据介绍,11月中旬,吴川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疑似有一个为诈骗分子“取现洗钱”的犯罪团伙在吴川市海滨街道活动。该局刑侦大队迅速联合海宁派出所根据该线索展开侦查。通过缜密研判、追踪,一个以黄某杰(男,26岁,吴川市人)为首,团伙成员包括黄某华(男,26岁,吴川市人)、黄某雄(男,24岁,吴川市人)、林某康(男,27岁,吴川市人)等人,专门从事“取现洗钱”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办案民警通过摸排,发现该团伙成员居住的出租屋。12月1日,办案民警果断采取行动,在吴川市海滨街道一出租屋成功抓获该犯罪团伙成员林某康、黄某华、黄某雄三人。通过现场突审,3人交待了黄某杰居住的出租屋位置,民警立即组织抓捕,在黄某杰居住的出租屋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黄某杰、林某康、黄某华、黄某雄等人对其以为诈骗分子“取现洗钱”的方式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该4人的供述,该团伙以黄某杰为首,负责指挥、下发取现任务,林某康、黄某华、黄某雄3人负责取款,黄某杰按照每取现1万元每人抽佣100元的比例分成给林某康、黄某华、黄某雄3人。

经查,自2024年11月中旬以来,该犯罪团伙由黄某杰与上线的诈骗分子联系,取得被害人“扫码取现”的二维码后,交由黄某华、黄某雄、林某康3人分别在不同银行的柜员机取现,并由黄某华、黄某雄、林某康3人驾车到廉江、赤坎、霞山等地,将抽取佣金后的现金交付给诈骗分子。黄某杰则在交易中赚取诈骗分子支付的虚拟币。经核实,该犯罪团伙共计取现诈骗分子赃款达70多万元。

目前,黄某杰、黄某华、黄某雄、林某康等4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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