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对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进行动员。
会议强调,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紧盯权力和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着力推动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巡察与整改同步,持续增强巡察震慑力。要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加强上下联动和贯通协调,严明纪律作风,扎实有效推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轮巡察任务。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对市委宣传部(含市委讲师团、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台湾事务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湛江中医学校、赤坎区检察院、麻章区检察院、雷州市检察院、廉江市检察院等1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镇村绿化工作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全市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察;对坡头区龙头镇、雷州市客路镇、廉江市河唇镇、吴川市塘㙍镇、遂溪县杨柑镇、徐闻县迈陈镇等“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或中心镇开展提级巡察;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代建项目管理等部门开展交叉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