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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藏品征集公告

2025-06-26 18:00 湛报策划  


为进一步做好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布展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与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相关的具有历史、文化及研究价值的实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5号)、《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令第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旧址展览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藏品,同时也欢迎热心人士提供相关的征集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与海康县农民协会发展相关的照片、影像、文件、票据、文献等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资料。

(二)反映海康县农民运动历史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三)与海康县农民运动相关的重要历史人物、爱国志士等的肖像以及他们使用过的实物、手稿等。


二、征集种类

(一)日常用品:衣物、织绣、工艺制品、文具、印章、家具、牌匾等;

(二)文献书画:手稿、文件、信札、古籍、契约文书、报刊、杂志、宣传品、印刷品、标语、日记笔记、舆图、书画等;

(三)徽章证件:勋章、胸章、臂章、领章、帽徽、肩章、像章、纪念章、证章、聘书及各类证书证件等;

(四)货币:金银币、铜元、铜钱及纸币等;

(五)邮品:邮票、实寄封、纪念封、明信片等;

(六)票据:各类债券、税票、金融券、单据等;

(七)老照片、音像制品:原版照片、胶片、唱片以及珍贵拷贝等录音录像制品;

(八)有较高史料价值的碑刻、拓片等。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接受个人、单位将自己收藏的以上藏品自愿无偿捐赠。

(二)有偿征集。对于收藏者愿意有偿转让其藏品的,经过专家鉴定后,将协商议价予以有偿征集。

(三)寄存或借展。对于不便捐赠的藏品,经双方约定后可采取所有权不变,委托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代保管方式,或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采用借展的方式合作。

(四)复制使用。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无偿复制使用,物品及其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

四、征集要求

(一)藏品提供人应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权属明晰无纠纷,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提供人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提供者就提供的藏品,填写《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

(四)所有捐赠和征集的文物藏品由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永久收藏,所有权归雷州市博物馆所有。

(五)征集时间:长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9—8800779

电子邮箱:leizhoumuseum@163.com

地址:雷州市西湖大道26号

邮编:524200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六、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文件《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





(来源:雷州发布)






编辑:黎进国
值班主任:陈纪臻、李文莉、卓文秀


为进一步做好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布展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与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相关的具有历史、文化及研究价值的实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5号)、《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令第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旧址展览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藏品,同时也欢迎热心人士提供相关的征集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与海康县农民协会发展相关的照片、影像、文件、票据、文献等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资料。

(二)反映海康县农民运动历史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三)与海康县农民运动相关的重要历史人物、爱国志士等的肖像以及他们使用过的实物、手稿等。


二、征集种类

(一)日常用品:衣物、织绣、工艺制品、文具、印章、家具、牌匾等;

(二)文献书画:手稿、文件、信札、古籍、契约文书、报刊、杂志、宣传品、印刷品、标语、日记笔记、舆图、书画等;

(三)徽章证件:勋章、胸章、臂章、领章、帽徽、肩章、像章、纪念章、证章、聘书及各类证书证件等;

(四)货币:金银币、铜元、铜钱及纸币等;

(五)邮品:邮票、实寄封、纪念封、明信片等;

(六)票据:各类债券、税票、金融券、单据等;

(七)老照片、音像制品:原版照片、胶片、唱片以及珍贵拷贝等录音录像制品;

(八)有较高史料价值的碑刻、拓片等。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接受个人、单位将自己收藏的以上藏品自愿无偿捐赠。

(二)有偿征集。对于收藏者愿意有偿转让其藏品的,经过专家鉴定后,将协商议价予以有偿征集。

(三)寄存或借展。对于不便捐赠的藏品,经双方约定后可采取所有权不变,委托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代保管方式,或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采用借展的方式合作。

(四)复制使用。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无偿复制使用,物品及其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

四、征集要求

(一)藏品提供人应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权属明晰无纠纷,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提供人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提供者就提供的藏品,填写《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

(四)所有捐赠和征集的文物藏品由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永久收藏,所有权归雷州市博物馆所有。

(五)征集时间:长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9—8800779

电子邮箱:leizhoumuseum@163.com

地址:雷州市西湖大道26号

邮编:524200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六、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文件《雷州市海康县农民协会旧址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





(来源:雷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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