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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工作

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7日至8月15日

©原创 2025-07-08 21:53 湛江云媒  

7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开展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符合要求的市民可在7月7日至8月15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悉,此次可供申请的房源有两处,分别是位于赤坎区寸金路24号的寸金华府项目,共计2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麻章区瑞云东二路13号的瑞云东二路项目,共计220套。

以下两类人群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一类是新市民,指未获得我市市区户籍且在我市市区常住的居民,或已获我市市区户籍未满3年在我市市区常住的居民。第二类是青年人不限户籍,在我市市区常住且未满35周岁的完全民事能力人。

适用人群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已在市区连续缴交6个月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或者已在市区连续6个月申报个人所得税。二是已婚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的申请人及其父母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宅基地)。三是申请人及上述共同申请人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福利政策,住房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租住政府公租房、人才公寓、单位周转房、政府直管公房等;已申领领军人才购房补贴、住房货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已获得省、市两级财政支持的各类住房补贴,如人才引进安家费等。

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30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受理地点为湛江市赤坎住房保障中心305房(审批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六路3号之三(沙湾大厦)A栋3楼湛江市赤坎住房保障中心。政策咨询电话:3588031、3171910。


作者:记者文秋华
编辑:徐卫民
值班主任:罗颖露
值班编委:郑时雨

7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开展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符合要求的市民可在7月7日至8月15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悉,此次可供申请的房源有两处,分别是位于赤坎区寸金路24号的寸金华府项目,共计2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麻章区瑞云东二路13号的瑞云东二路项目,共计220套。

以下两类人群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一类是新市民,指未获得我市市区户籍且在我市市区常住的居民,或已获我市市区户籍未满3年在我市市区常住的居民。第二类是青年人不限户籍,在我市市区常住且未满35周岁的完全民事能力人。

适用人群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已在市区连续缴交6个月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或者已在市区连续6个月申报个人所得税。二是已婚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的申请人及其父母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宅基地)。三是申请人及上述共同申请人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福利政策,住房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租住政府公租房、人才公寓、单位周转房、政府直管公房等;已申领领军人才购房补贴、住房货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已获得省、市两级财政支持的各类住房补贴,如人才引进安家费等。

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30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受理地点为湛江市赤坎住房保障中心305房(审批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六路3号之三(沙湾大厦)A栋3楼湛江市赤坎住房保障中心。政策咨询电话:3588031、31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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